内容出处: | 《劉文莊公奏議》 古籍 |
唯一号: | 020020020230021640 |
颗粒名称: | 奏黔省磺觔運川行銷請復舊章疏 |
其他题名: | 光緖十八年四月 |
分类号: | K206.5 |
页数: | 3 |
页码: | 二三-二四 |
摘要: | 该文是关于清朝时期贵州省硝磺运销至四川省的报告。报告中提到,贵州省委员赴川滇等地设局销售硝磺,但近年来出现私贩入川的情况,导致流弊滋生,可能引发地方乱萌。因此,报告请求将贵州省硝磺运销至四川省的行销遵复旧章,以杜流弊而遏止乱萌。同时,报告还提到,去年万县崔英河谋逆和茂州何三木匠聚众谋叛等事件中,都使用了火器,这也需要引起重视。最后,报告建议应查处私贩和官员的违法行为,并严加议处。 |
关键词: | 刘秉璋 硝磺 贵州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