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查豁民欠分別勒追各州縣虧款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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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劉文莊公奏議》 古籍
唯一号: 020020020230021553
颗粒名称: 奏查豁民欠分別勒追各州縣虧款疏
其他题名: 光緒十二年三月
分类号: K206.5
页数: 6
页码: 九-一一
摘要: 这篇文章是一篇清朝奏疏,是关于浙江巡抚刘秉璋查办民欠钱粮的报告。文章表达了臣子对于民欠钱粮问题的看法,并请求皇帝批准其开缺回籍调养身体。文章中提到,此次皇帝豁免了部分民欠钱粮,但仍需要查明实情并妥善处理。
关键词: 奏疏 民欠钱粮 清代

内容

奏爲浙省查豁民欠先追濫款兼提存庫並分別勒追減免各情辦理已有就
  緖繕單恭摺具
  奏仰祈
  聖鑒竊臣
  於上年四月閒將浙省查豁民欠先追濫款緣由奏奉
  諭旨戶部知道欽此嗣六月初八日欽奉
  上諭御史熊景釗奏豁民欠錢糧請飭仿照浙省章程核實辦理一摺上年八
  月降旨豁免民欠錢糧原所以嘉惠閭閻期於窮黎有裨豈可任令不肖州縣
  將征存未解銀兩混入民欠項下以編氓之脂膏飽貪吏之谿壑殊非朝廷體
  恤民艱實事求是之意本年浙江巡撫劉秉璋查辦民欠錢糧於奉旨後勒提
  交代册籍錢糧串底發局查核辦理尙屬認眞著各直省督撫查照浙省淸釐
  民欠章程切實經理總期實惠及民不准絲毫朦混倘有前項情弊定惟該督
  撫是問欽此欽遵由部行文前來是浙省現辦豁免一案已邀
  聖明洞鑒雖謗讟煩興臣
  與藩司固所不顧而提調局務杭州府知府吳世榮
  亦能破除情面實心經理怨如山積毫不鬆勁更爲人所難能伏查此次欽奉
  恩旨豁免同治十一年至光緒五年未完民欠錢糧約計不下二百萬兩均因
  歷年災歉緩征及各年尾欠積成此數各州縣閒有續征之款因有遞緩之案
  旣不詳報亦不批解每逢交代雖列存庫仍以濫款列抵前後任通同容隱照
  例結報以致上司衙門無憑查考今按送到交代三印底册逐細核算約計各
  屬實有征存未解銀五十七萬三千餘兩原案大抵因公挪移或修理工程或
  墊辦要差以款抵欵自謂無虧此各州縣挪動續征帶征存庫錢糧輒以濫款
  列抵之原委也除實在民欠恭逢
  恩詔遵卽張貼謄黃均已一律停征小民早沾
  聖澤應俟剔淸官虧數目另案開單請豁外所有濫抵之款自應分別著追以
  重庫項茲據督辦局務布政使許應鑅詳請具
  奏前來臣維度支出納務求實濟不尙虛文若立法維嚴參革查鈔率皆紙上
  空談徒滋案牘於公家毫無裨補是以參酌章程量爲變通以期遵辦易行凡
  虧挪應追款項除候補貧難各員取具切結援例俟補官日坐扣廉俸歸補外
  其餘有官人員及家屬力能完繳者分別著追至各首縣代墊公項用皆實在
  宜予體卹擬請援照著賠例案無論多寡概令賠繳八成減免二成其外縣應
  提濫款數在五千兩以上者賠繳八成減免二成一萬兩以上者無論首縣外
  縣均令賠繳七成減免三成外縣不及五千兩者均照原數賠繳不准減折計
  自開辦至今已據陸續解到實銀十八萬四千餘兩收存藩庫尙有扣抵認解
  銀一萬四千八百七十餘兩此外欠繳數在一千兩以下者暫歸外辦勒限掃
  解如延參追欠數在一千兩以上各員自應分別參處以昭公允相應請
  旨將欠繳一千兩以上之松陽縣知縣范祖義摘去頂戴勒限三個月完繳二
  千兩以上之前黃巖縣知縣馮健前富陽縣知縣彭輝昇降調同知史致馴等
  三員暫行革職勒限四個月完繳五千兩以上候補知縣程洪丁憂知縣張寶
  琳先行革職勒限半年完繳逾限不完再行嚴參查追現查所繳款内有全完
  及完足分數並扣廉劃抵具限認繳各員均屬尙知奮勉應請寬其旣往免予
  置議尙有改發省分病故參革回籍以及寄居他省者共計三十七員未完銀
  十二萬四百四十三兩臣分咨各省將軍都統督撫轉飭查明委員將各欠員
  及故員家屬押解來浙核對欠數是否相符以憑按限追繳又罷職身故力不
  能完共計五十八員未完銀十五萬二千五百六十九兩亦由臣分咨各原籍
  再行密查如家屬尙有財產或子孫出仕力能完繳者卽行押解來浙限追如
  實係家產盡絕照例取具原籍地方官及鄰族切結咨送來浙彙案奏請
  恩施一律豁免以廣
  皇仁如此分別辦理似與庫款較有實濟而仍不失
  朝廷寬大之政惟有籲懇
  聖澤准如所請辦理以昭核實除將詳細員名銀數分項開具淸單咨送戶部
  查核外所有查豁民欠追提濫款存庫及分別減免緣由理合繕具簡明淸單
  㑹同閩浙總督臣楊昌濬恭摺具
  奏伏乞
  皇太后
  皇上聖鑒訓示再查此外尙有各廳州縣各前任移交後任征存未解光緖五
  年以前正雜等款存庫銀兩每因奏銷解款緊急民欠實有未完不得不挪動
  存庫墊解以顧考成名爲官墊民欠實則挪甲作乙亦有寅支卯糧當時皆以
  民欠作抵今民欠奉
  旨豁免不能再征則款項虛懸自應查明年分嚴核征收紅簿解批分別應豁
  應賠責成該管知府認眞查辦歸於另結如虧挪濫抵情事亦歸另案參辦至
  兵燹後墊解補行庚壬癸三科考試經費歷任輾轉移交列抵庫款此係因公
  墊用無可著追現在飭令各府查明數目另案請豁以淸案牘惟此次查出虧
  挪濫抵各員欠數牽前搭後款目粉繁如銀數或有未符應俟查豁民欠時咨
  部更正合併陳明謹
  奏

知识出处

劉文莊公奏議

《劉文莊公奏議》

本书清刘秉璋撰共八卷。所收奏议起同治四年(1865),止光绪二十年(1894)。其中涉及洋务事甚多,尤以浙赣川之矿务、机器、炮台等文字史料价值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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