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勘明慈谿縣侵估湖田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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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劉文莊公奏議》 古籍
唯一号: 020020020230021495
颗粒名称: 奏勘明慈谿縣侵估湖田疏
其他题名: 光緖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分类号: K206.5
页数: 4
页码: 一〇-一二
摘要: 这是一份清朝官员的奏折,报告了关于浙江慈谿縣杜白二湖侵佔田畝的調查和處理情况。杜白二湖是當地五都地區十餘萬畝農田的主要灌溉水源,但由於歷史原因,湖泊被侵佔成了民田。此前曾有奏折提出禁止在湖泊上種植,以防止水利受到影響,但也有地方官員提出可以種植桑麻。經過調查,委員們認為湖泊被侵佔的畝分比較大,現在禁止種植會引起社會不安,因此提出了一個折衷方案:將部分湖泊歸還給原業主,部分留作貧民種植,部分封禁以保全湖泊的水利功能。官員認為這個方案可行,但也需要在未來有足夠的款項時再逐步推行。
关键词: 历史文献 水利 折衷方案

内容

奏爲勘明慈谿縣侵估湖田分別酌擬辦理恭摺覆陳仰祈
  聖鑒事案照承准軍機大臣字寄光緖八年七月十七日奉
  上諭都察院奏內閣卽補侍讀陳景墀等遣抱以湖田有礙水利請照案禁種
  等詞赴該衙門呈訴據稱浙江慈谿縣北鄉五都地方有農田十餘萬畝全賴
  杜白二湖蓄水灌溉同治九年經巡撫楊昌濬將佔湖民田給價平毀去年有
  監生葉禮謙名方圻創種桑麻知府宗源瀚有開禁種桑之諭鄉愚藉端種稻
  誠恐水利日壞受害無窮等語該處湖田前經楊昌濬奏明禁種何以復議開
  禁所呈各節是否屬實如果有礙水利應仍行禁止著陳士杰確切查明據實
  具奏原呈著鈔給閱看將此諭令知之欽此當經調任撫臣陳士杰札司遴委
  幹員前往查勘實在情形博採輿論妥議稟覆嗣因就地紳民意有未洽輾轉
  勘辦未得遽行定議卽經批飭妥速辦理在案茲據布政使德馨詳轉據委員
  候補知府虞慶瀾稟稱遵往該處督同慈谿縣知縣鄒文沅邀集紳士記名軍
  機章京内閣中書陳邦瑞等同赴該湖勘丈釘界當據該紳等具稟丈得杜湖
  佔田九百六十四畝零白洋湖佔田一百二十四畝零統計二湖共佔田一千
  八十八畝零較同治九年原案丈餘田二百六畝零因此項湖田本係侵佔畝
  分較大致有盈餘此時平毀苦無經費礙難舉辦若一律封禁又恐日久生懈
  仍行盜種生事今擬將丈餘田二百六畝零歸還業户卽以抵從前未領之田
  價並沿山一帶距湖濱較遠之田酌留三百畝開種禾稻年收租息作爲築塘
  修隄等用其餘五百八十二畝仍請一律封禁以湖内之生息濟湖内之公用
  卽所以保十萬八千餘畝民田之水利且近湖貧民得以承認開墾不致萌盜
  種之心五都農民不致貽爲口實奸民亦無從搶割而所留田畝離湖較遠兼
  有禁田中隔無虞侵佔將來逐年修理隄塘完固湖水滿蓄民田足資灌溉于
  水利實有裨益此五都衆紳公議從權之辦法也將來如能籌欵復湖再將封
  禁田畝平毀後所留之田一律開平更爲盡善如再有奸民敢於五百八十二
  畝內妄行盜種及留種田內肆行搶割者應請嚴行究治等情繪具圖說由司
  核明詳請具
  奏前來臣查慈谿縣杜白二湖爲北鄉五都水利所關居民侵湖成田年遠認
  爲巳業自明迄今盜爭搶割訟無巳時屢經議削議禁久亦懈弛同治年閒甚
  至釀成命案經前撫臣
  楊昌濬委員勘明杜白二湖有礙水利田八百八十餘
  畝奏明擬由五都業户捐給田價一律剷毀以衛民田果能照辦法誠稱善無
  如田至八百餘畝之多高岸爲谷工鉅費繁十餘年來界址旣未分淸田價亦
  有未給原辦紳董舉人沈書賢又巳物故剷削之舉有名無實而近湖貧民又
  不免見利思遷仍行私種而搶割隨之上年甯波知府宗源瀚因控案纍纍會
  商紳士葉方圻等欲期杜絕訟源遂有種桑之議嗣以衆論未孚事未舉辦今
  該員紳等逐加勘丈議以近山遠水之二百餘畝歸抵未領田價之户再留三
  百畝爲近地貧民養生之計歲入租息藉以修築塘隄足資潴蓄其餘五百八
  十二畝一律釘界封禁事屬從權尚非經久之謀惟斯時毀之不能聽之不可
  則舍禁種之外殊無別法而欲全行禁止則又恐無業窮民終啟臨淵之羨是
  留三百畝爲兩全之策事尚可行屢經前撫臣飭委會商紳士詢謀僉同應請
  准予照辦一俟該處籌有欵項再行次第平毀以垂久遠除咨都察院查照并
  飭該府縣會同各紳將封禁田畝劃界釘石嚴禁私種並將留田收支事宜妥
  議定章出示曉諭仍隨時查禁務絕爭端外謹將慈谿縣杜白二湖侵佔田畝
  勘明辦理緣由恭摺具
  奏伏乞
  皇太后
  皇上聖鑒謹
  奏

知识出处

劉文莊公奏議

《劉文莊公奏議》

本书清刘秉璋撰共八卷。所收奏议起同治四年(1865),止光绪二十年(1894)。其中涉及洋务事甚多,尤以浙赣川之矿务、机器、炮台等文字史料价值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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