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議地方自治應辦各事及權限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天津自治局文件錄要初編》 古籍
唯一号: 020020020230021122
颗粒名称: 遵議地方自治應辦各事及權限稟
分类号: D691.3
页数: 2
页码: 四十五
摘要: 本文记述了天津府地方自治试办已完成,应将地方自治应办各事及权限进行分别拟定。现根据章程范围,略拟应办之事分为筹办、协议与监察三类以明确权限。所谓筹办者,由议事会议定办法交董事会施行;所谓协议者,议事会得与该主管处会商后仍由该主管处办理;所谓监察者,议事会得向该主管处质问。以上三类其实行之次序方法仍应由议事会议定条例禀请批准公布然后施行。如此选择重点试办明确权限似乎于剏办之初比较有把握。所有遵拟事项另褶开呈是否有当,理合禀请鉴核批示,以便提交议事会开议,这对大家有益。
关键词: 天津府 地方自治 权限

内容

敬稟者前奉
  鈞諭複選舉已完亟宜先將地方自治應辦各事應有權限分
  別妥擬等因奉此査辦事及權限之大綱已載自治章程惟初
  次試辦先後本末漫無頭緖官治自治界限未分剏辦之始似
  宜擇端試辦逐漸進行茲就章程範圍略擬應辦之事分爲籌
  辦協議與監察三類以明權限所謂籌辦者由議事會議定辦
  法交董事會施行者也所謂協議者議事會得與該主管處會
  商妥定後仍由該主管處辦理者也所謂監察者議事會得向
  該主管處査核質問者也以上三類其實行之次序方法仍應
  由議事會議定條例稟請
  督憲批准公布然後施行如此擇端試辦定明權限似於剏辦
  之始較有把握至自治事務本不止此數端自應由議事會按
  照自治章程逐一提議茲所擇舉不過略示程式以爲過渡時
  代之階梯而已所有遵擬事項另摺開呈是否有當理合稟請
  鑒核批示俾得提交議事會開議實爲公便

知识出处

天津自治局文件錄要初編

《天津自治局文件錄要初編》

本天津自治局文件录要初编是清光绪三十二年铅印本共三卷分别是出初编、二编、三编等。

阅读

相关机构

天津府自治局
相关机构

相关地名

天津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