札天津縣照會當選議員並發報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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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天津自治局文件錄要初編》 古籍
唯一号: 020020020230021120
颗粒名称: 札天津縣照會當選議員並發報條文
分类号: D691.3
页数: 1
页码: 四十三
摘要: 本文记述了根据自治章程第四条,议事会会议员以三十人为定额。本局自举行复选举后,当将分拣当选之杨绅培等八名、合拣当选之李绅士铭等二十二名,照章分别通告。旋据杨绅培依据本章程第十五条第三目事项函告本局,遵章可以辞职。复经本局查核属实,当将复选举名次表第三十一名之宋绅春霖递补,仍照章通告各在案。现据当选各绅于通告上亲书“知”字陆续呈缴前来。
关键词: 天津府 选举 议事会

内容

爲札飭事照得自治章程第四條載議事會議員以三十人爲
  定額本局自舉行複選舉後當將分揀當選之楊紳培之等八
  名合揀當選之李紳士銘等二十二名照章分別通吿旋據楊
  紳培之援本章程第十五條第三目事項函吿本局遵章可以
  辭職復經本局査核屬實當將複選舉名次表第三十一名之
  宋紳春霖遞補仍照章通吿各在案現據當選各紳於通吿上
  親書知字陸續呈繳前來所有議事會議員三十名除稟報
  督憲及榜示外合行札飭札到該縣卽便分別照會當選各紳
  並發報條切切此札

知识出处

天津自治局文件錄要初編

《天津自治局文件錄要初編》

本天津自治局文件录要初编是清光绪三十二年铅印本共三卷分别是出初编、二编、三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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