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天津自治局文件錄要初編》 古籍 |
唯一号: | 020020020230021095 |
颗粒名称: | 督批議覆景州附生党文炳等稟請開辦學社由 |
分类号: | D691.5 |
页数: | 2 |
页码: | 一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景州附生党文炳等申请开办宣讲自治学社,但只是预备,并非立即实行。因此,不会有立即产生的问题。州政府应查明该生等是否在乡里有威望,如果品学兼优,应拟订章程,核准后公布,并提倡和保护,以便收到成效。同时,通饬各府厅州县,待游历士绅回籍后,参照天津府属现行自治学社通则设立自治学社以作准备。 |
关键词: | 天津府 党文炳 品学兼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