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图书馆
天津图书馆
机构用户
天津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近现代图书
期刊
古籍善本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擬定自治學社通則十二條請予立案詳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天津自治局文件錄要初編》
古籍
唯一号:
020020020230021077
颗粒名称:
擬定自治學社通則十二條請予立案詳文
分类号:
D691
页数:
2
页码:
十九
摘要:
这篇文字讲述了天津府自治局设立自治研究所的详细情况,包括该研究所的学员毕业情况、未来实施地方自治的困难和解决办法,以及该局对自治学社的设立和规定。
关键词:
天津府自治局
自治研究所
公约
内容
天津府自治局爲詳請立案事竊卑局附設之自治硏究所所
有硏究學員已於去年十二月畢業業將試驗分數詳報在案
伏思地方自治之事終非地方以外之人所能代謀今第一班
畢業學員大縣僅有八人小縣則止六人將來實行之時萬不
敷用且非合縣之人皆知自治之利益尤不足以泯疑阻而期
暢行卑府等於各學員等回籍稟辭之時勉諭其籌辦自治學
社將硏究於津者傳習於其鄕並訂公約四則予之旋聞該學
員等回籍後頗能遵照籌辦卑府等又以事關剏始益宜謹愼
復爲標明宗旨規定辦法訂定學社通則十二條此後有發起
設立此項學社者務各按照通則擬定章程呈請該管州縣核
定轉詳卑局批准之後方可開辦以示畫一而昭愼重所有擬
訂自治學社通則另繕淸摺備文詳請
憲台察核批准立案再由卑局將通則札發非郡七屬示諭各
該學員遵行須至詳者
知识出处
《天津自治局文件錄要初編》
本天津自治局文件录要初编是清光绪三十二年铅印本共三卷分别是出初编、二编、三编等。
阅读
相关地名
天津府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