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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庶務課經理文書規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天津自治局文件錄要初編》
古籍
唯一号:
020020020230021044
颗粒名称:
庶務課經理文書規則
分类号:
D035.1
页数:
2
页码:
七
摘要:
本文是关于地方自治局文书收发的规定。包括收发文书的登记、分类储存、盖章、答复和传送等方面的详细要求。要求简洁详明登记分类、收发盖章、回复文件等。并特别强调了制作粉牌分送文件的方法,以及文件的及时传送,避免错误发生。
关键词:
天津府
文书收发
规则
内容
第一條 收發文書均須摘錄事由按日分簿登記務期簡潔詳明
一目了然
第二條 所發文書底稿及所收文書均須分類儲存以便檢査分
類如左
甲 往來文牘
乙 章程規則
丙 册記圖表
丁 各項條陳及雜件
第三條 發文蓋用關防底稿蓋印發戳收文蓋印到戳均由本課
書記執行課員有監査之責
第四條 所發文牘未得答復應文催各件所收文書應裁答各件
由課員隨時面陳督理酌奪辦理
第五條 製粉牌十枚正面書明督理參議處法制課調査課文書
課字樣每處二枚分送執存遇有調査文牘各件書於粉牌背面
憑牌向本課調取歸卷時將牌取回以昭信守而免錯誤
第六條 文書收發應囑局役隨時傳送不得延遲
知识出处
《天津自治局文件錄要初編》
本天津自治局文件录要初编是清光绪三十二年铅印本共三卷分别是出初编、二编、三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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