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求是齋公牘彙存》 古籍 |
唯一号: | 020020020230020898 |
颗粒名称: | 委一次不准另開別項獎叙以示限制此條同治七年詳定 |
其他题名: | 光緒二十年詳改 |
分类号: | F426.82 |
页数: | 2 |
页码: | 二十一二十二 |
摘要: | 本文是关于河东轮委署事解饷章程的修订建议。针对河东候补人员缺少,有些人甚至几十年都无法得到一次署事机会的问题,建议今后遇到正拔轮委到班,而该员另有其他差委在身的情况,可以一律调回署事,以免耽误其资格。如果是派出远差一时无法调回的情况,可以先委派正拔各本班其次之员署理,待该员差竣后列入正拔各本班前尽先委署,仍积正拔各本班之缺。如果该员不愿署事申请繳委,则作为署缺处理。 |
关键词: | 河东轮 解饷章程 历史文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