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求是齋公牘彙存》 古籍 |
唯一号: | 020020020230020897 |
颗粒名称: | 滿三月補委以杜取巧之弊 |
其他题名: | 此條同治七年詳定 |
分类号: | F426.82 |
页数: | 1 |
页码: | 二十一 |
摘要: | 本文是关于河东轮委署事解饷章程的修订建议。针对派解大营以及盛京各饷的规定,旧章程规定差竣后实任各员和三巡检给予记功一次,候补人员各给予拔委一次。实任巡检的记功只能抵扣免远差,不得并记禀请署理中简大使。现在盛京各营饷并不拨付,即甘肃关内外各饷也只解甘肃兑换转解。因此,建议恢复旧章,凡解饷无误者,实任各员和三巡检每次给予记功一次,候补人员各给予拔委一次。 |
关键词: | 河东轮 解饷章程 历史文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