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求是齋公牘彙存》 古籍 |
| 唯一号: | 020020020230020804 |
| 颗粒名称: | 委員査辦平陸縣二賢里各學堂情形稟批 |
| 其他题名: | 光緖三十四年正月二十八日 |
| 分类号: | G529 |
| 页数: | 3 |
| 页码: | 二-三 |
| 摘要: | 这是一份关于解决小学堂纠纷和推进地方教育的文件。文件中指出,流庆寺内的小学堂因士论纷争,导致诉讼不断,失去了兴学育才的本意。因此,官方决定从本年开始将该小学堂收归官办,由地方官主持经理,招考学生并择日开学。现存张思卿家的书籍、彝器、家具等项被要求逐一交存学堂。同时,要求经管人将历年积存的利银九十六两如数交县,并自本年起按年交银十六两,一并拨作学堂经费。针对学堂经费困难的问题,官方同意收取适量学费,但要贫富各适其宜,以免无力之子弟无法上学。此外,文件还对一些具体问题进行了批示和处理。 |
| 关键词: | 小学堂 经费地方教育 兴学育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