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图书馆
天津图书馆
机构用户
天津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近现代图书
期刊
古籍善本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吳副憲擬交條款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李文忠公函稿》
古籍
唯一号:
020020020230020263
颗粒名称:
吳副憲擬交條款附
分类号:
D829
页数:
2
页码:
二十一-二十三
摘要:
本文议定了中日两国在朝鲜撤军的计划,并规定了各自撤回驻朝军队的时间为四个月。同时,中国可以留一些教官和武官在朝鲜训练军队,但时间有限,年满后需撤回。此外,还规定了中日两国官员在解决朝鲜商民争端时不得带兵,以免引起对方疑忌。最后,明确了如果朝鲜发生内乱,该国王可以请求中国派兵弹压,与日本无关,并且事定之后需立即撤回军队,不再留防。
关键词:
中日两国
朝鲜
撤军
内容
一議定兩國各撤駐朝之兵自畫押蓋印之日起以四箇月爲期四箇月
以後中國將駐紮朝鮮各營盡數撤回日本亦將駐紮朝鮮保護使館之
兵盡數撤回兩國同時辦理不得違逾
一朝鮮練兵各營有中國敎習武弁酌留十餘人至二十人爲度定立年
限年滿再行撤回
一以後朝鮮商民或與日本商民偶有爭端如日本派員前往査辦毋庸
帶兵或中國有派員辦査之事亦不帶兵免滋疑忌
一朝鮮本國如有亂黨滋事該國王若請中國派兵彈壓自與日本無涉
事定之後亦卽撤兵回國不再留防
知识出处
《李文忠公函稿》
出版者:孟冬莲池书社
出版地:1902年
本书共二十八卷,由吴汝纶编辑,收录了李鸿章对外函稿。
阅读
相关人物
吳汝綸
责任者
李鸿章
相关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