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十三日與福祿諾議定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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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李文忠公函稿》 古籍
唯一号: 020020020230020224
颗粒名称: 四月十三日與福祿諾議定五條
其他题名: 光緒十年
分类号: D829
页数: 3
页码: 八-九
摘要: 本文段是关于中法谈判的记录。文中提到德璀琳与福禄诺在天津的会晤,德璀琳表示法国议会要求赔偿兵费,而福禄诺则声称已调查中国沿海防务,打算在越南暑瘴之季进行骚扰。曾侯和福禄诺讨论了讲和的五个条件,其中涉及越南和中国沿海防务、通商等问题。最后,鸿章表示如果同意这些条件,可以让利提督来天津画押。此外,文中还提到了一些其他国家的态度和看法。
关键词: 中法谈判 德璀琳 兵费

内容

稅務司德璀琳與法總兵福祿諾於十一日晚抵津是夜德璀琳來晤具
  言煙臺及沿途同福祿諾所論各節該國衆議均以兵費必須索賠福意
  欲稍減讓該稅司屢阻不可蓋聞其密計法提督孤拔利士比等徧查中
  國沿海防務閩粤江浙罅隙頗多若乘此夏令越南暑瘴之際移調水陸
  來擾必可隨意攻奪一二口岸爲要索巨費地步其意尙不在北也鴻章
  謂曾侯已調開彼旣願就商姑候面與剖論福祿諾遂於十二日下午來
  署謁晤反覆辨駮至嚮晦始去所有議辦緊要略節業於是夜電達在案
  其問答詳細情節及與福議訂簡明五條鈔呈鈞核此五條內該兵官原
  議僅三款經鴻章與之再四推敲酌改數次實已舌敝脣焦該兵官性急
  便欲定議電達其外部吿以彼議雖定我必須請 朝廷示遵乞由鈞署
  恭代進呈核定迅速示覆如以爲可卽令其轉達利提督來津畫押否則
  彼族意甚堅決我已無可再進中國祇有豫備決戰而已伏查四月初十
  日 密諭各節內越南職貢照舊一節已櫽括於第四款法國現與越議
  改條約決不插入傷礙中國體面字樣之內據福祿諾云法已派駐京新
  使巴德諾往越如蒙准行伊可電達外部令巴使與越王另議將甲戌及
  上年約內違礙中國屬邦語義盡行删除但不肯明認爲中國屬邦也通
  商一節已包括在第三款毗連越南北圻邊界所有法越與內地貨物聽
  憑運銷之內旣云邊界必不准深入雲南內地明矣至劉永福一節彼未
  提及我自不應深論蓋劉永福本係越將前守山西及協剿北甯均被大
  創法人視之蔑如似在無足重輕之列將來若派使會議及此再與酌定
  安置之法亦未爲晚其第二款北圻華軍調回邊界云云查桂軍退紮諒
  山滇軍退紮館司保勝皆近邊界此約儻蒙許可祇須密飭邊軍屯紮原
  處勿再進攻生事便能相安亦不背約總之講解於我軍潰敗之後如挽
  逆流上水之舟鴻章實智盡能索若於此外再有爭較則事必無成患更
  切近緣繕摺覆陳不及敢布區區之愚伏惟亮察頃德使巴蘭德過津未
  晤但私語馬道建忠謂法事齮齕禍在眉睫深忌德璀琳福祿諾之從旁
  調停總稅司赫德亦不以德璀琳議和爲是皆有幸灾樂禍之意而福祿
  諾則深佩德稅司之公忠竊慮各國有向左右進讒者祈勿聽信爲幸

知识出处

李文忠公函稿

《李文忠公函稿》

出版者:孟冬莲池书社

出版地:1902年

本书共二十八卷,由吴汝纶编辑,收录了李鸿章对外函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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