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四日致鄭玉軒星使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李文忠公函稿》 古籍
唯一号: 020020020230020206
颗粒名称: 十二月四日致鄭玉軒星使附
其他题名: 光緒九年
分类号: D829.561
页数: 3
页码: 二十五-二十六
摘要: 本文记述了根据美国参赞何天爵的说法,外国驻美使馆经常雇用著名律师来处理重要的交涉事宜。他建议中国也可以效仿,雇用精通西方法律的公使笛锐克帮助索回广州赔费,并承诺在成功后给予一定奖励。此外,他建议中国也可以考虑雇用律师协助处理其他事务。
关键词: 美国 何天爵 律师

内容

頃據美國參贊何天爵面稱外洋各國駐美使館多有延訂有名上等律
  師凡遇交涉緊要事宜從其詢問令其幫助輒得要領尤易就緖卽如美
  國政府所存從前廣東賠費一款厯年加息積纍甚鉅其政府本有撥還
  中國之意祇以慫慂無人政院故未發議東洋深得辦法延請律師旁託
  議院出力其款早已索還中國徒以未得窾竅獨自向隅殊爲可惜查有
  本國前來中華定約之公使笛銳克精通西洋律學譽望素崇議院紳士
  多其交識如中國駐美公使訂其代爲設法索回廣州賠費允於賠還後
  酌給若干犒勞諒可濟事至外國延請律師辦理案件本有隨事酬謝之
  費不必按月給予脩金事成則如約犒勞事不成則不給筆費等語查該
  參贊所陳各節甚爲有見用特函達臺端乞卽查照斟酌辦理至延請苗
  銳克旣可不給薪水如果商准設法索還廣東賠款祈卽與之訂明事成
  應由賠費內劃給酬費若干聞美國議院有長開短開之別此次正屬長
  開須至明年七八月爲止託其設法恰爲得時且此案日本業經辦過中
  國尤爲有例可援惟祈大才迅速商酌妥辦俟辦成後再將鄙議轉達總
  署當無異辭也

知识出处

李文忠公函稿

《李文忠公函稿》

出版者:孟冬莲池书社

出版地:1902年

本书共二十八卷,由吴汝纶编辑,收录了李鸿章对外函稿。

阅读

相关人物

吳汝綸
责任者
李鸿章
相关人物
何天爵
相关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