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貝領事面遞節略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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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李文忠公函稿》 古籍
唯一号: 020020020230020200
颗粒名称: 德國貝領事面遞節略附
分类号: D829
页数: 3
页码: 十九-二十
摘要: 本文记述了德国执政大臣认为会议事件必须尽可能达成和解,只有在无法达成和解的情况下才可采取自己的措施,因此不同意海军在汕头的行动并撤换了汕头沙副领事。德国执政大臣认为这是对中国非常公正的,并多次得到中堂的称赞。然而,中国国家并未秉公竭力办理两案,甚至采取了一些不公正的措施。德国要求中国派遣官员重新调查该案,并提出了四项要求。然而,中国至今仍未同意这些要求,这表明中国有意推卸责任。谭署大臣请中堂明鉴并求鼎力协助,希望总理衙门王大臣迅速了结这两案。
关键词: 德国 执政大臣 会议事件

内容

德國執政大臣之意以爲會議事件必得至萬分無法不能和議了結無
  可奈何方可自作辦法故不允水師在汕頭據地之舉而且見怪遂將汕
  頭沙副領事撤任改派司副領事接印執政大臣之意是爲中國甚屬公
  允已屢蒙中堂稱許矣乃德國國家爲中國 國家如此賠禮以致各國
  均相咤異諒中國 國家必將兩案內實在情形秉公竭力辦結已而不
  特未曾如此辦理且中國出使德國李大臣設法令德國刷印譏誚國家
  日報內載許多數說之語雖然如此德國國家仍屬照常將此兩案情形
  持平核辦德國所望者共計四節一望中國 國家派官一二員赴汕頭
  將該案徹底從新分晰查核緣該省大吏及地方官於此案均有成見不
  克分晰案外形勢案內細情耳二厦道因抗違總署同巴大臣議定札飭
  應加議處三厦門道勒令該行歇業致有虧累應賠償所虧數目四應飭
  令地方官嗣後凡遇有與條約相干事件與領事官意見不合不准擅自
  作主應聽候總理衙門與駐京大臣議定後再爲遵照辦理以上四節均
  屬和衷毫無多求辦法虛心人一望可知乃中國 國家迄今仍未允許
  照辦則係有心推卻之意譚署大臣囑本領事陳請中堂明鑒並求鼎力
  轉希總理衙門王大臣將此兩案按照德國所請之意迅速了結實爲公
  便

知识出处

李文忠公函稿

《李文忠公函稿》

出版者:孟冬莲池书社

出版地:1902年

本书共二十八卷,由吴汝纶编辑,收录了李鸿章对外函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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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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