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李文忠公函稿》 古籍 |
唯一号: | 020020020230020143 |
颗粒名称: | 二月九日論高橋船案 |
其他题名: | 光緖九年 |
分类号: | D829 |
页数: | 3 |
页码: | 六-七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公函中提到美国杨使希望先处理高桥船案件,然后再商讨广东赔款的问题。根据正月十六日的函件,何天爵已经步进步到京,又通知杨使赴尊处商议催促高桥的欠款问题。在正月十四日和二月初二日,杨使致函我们,就此事进行争辩,似乎鸿章已向何天爵明确指出金能亨两人的公断已决定高桥的租价不应该还。然而该参赞并未转达给杨使,而杨使也希望趁机一并偿清两个欠款案,以示善意于外部和美商熙尔。然而,这是万万不能允许的,熙尔目前在天津频繁要求杨何等代为追索赔款,这是绝对不能容忍的。另外,据闻熙尔与外部和议院的关系较好,杨使函称与华盛顿贵人有交往。鄙人认为,如果要追索广东赔款,必须先解决高桥案,如果这些人自行代中国追讨赔款,那么赔款归还的日子就会推迟。 |
关键词: | 公函 案件 高桥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