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二十一日滬上阻英海綫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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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李文忠公函稿》 古籍
唯一号: 020020020230020132
颗粒名称: 十二月二十一日滬上阻英海綫辦法
其他题名: 光緖八年
分类号: D829
页数: 2
页码: 二十四
摘要: 本文记述了江海关邵道的电报指出,邵道遵照同治九年钧署奏定的案件与英国官员发生辨驳,表明英商并非预奉中国允准引线上岸的决议,断不敢贸然进行。是否可以摘取电报中的语句与格署使原文函件一并呈报。该署使已饬示遵从,是先发制人之计。如果他们在海面上开工,并非我所能禁止;但如果他们从黄浦江内或岸上开始,则违背了原约,贸然开展行动。
关键词: 电报 辨驳 案件

内容

接江海關邵道來電該道遵照同治九年鈞署奏定之案與英官辨駮甚
  爲有勁其欲請尊處轉行英使飭禁與格署使前遞七條內稱英商非預
  奉中國允准引線上岸之定議斷不敢貿貿舉行等語意正相合可否摘
  敘電語並格使原文函屬該署使飭遵爲先發制人之計彼若在海面開
  工原非我所能禁若竟從黃浦江內或岸上做起是顯違原約貿舉然行
  鴻章故舉丁雨生前任滬道時已辦之事吿之同治三四年間洋商請在
  滬設造電線雨生駁阻不聽乃擅在浦東插木桿數十里雨生密令鄕民
  乘夜拔盡其事遂寢此以柔克剛之妙用此次議明官不保護卽有此等
  情事彼固不能責問亦不能因此生衅蓋該使所稱不敢貿然舉行而擅
  行者其過不在我也前鈞署駮覆格署使七條節略祈鈔寄劫剛星使儻
  倫敦外部議及更有依據矣

知识出处

李文忠公函稿

《李文忠公函稿》

出版者:孟冬莲池书社

出版地:1902年

本书共二十八卷,由吴汝纶编辑,收录了李鸿章对外函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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