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十四日議阻英海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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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李文忠公函稿》 古籍
唯一号: 020020020230020130
颗粒名称: 十二月十四日議阻英海電
其他题名: 光緖八年
分类号: D829
页数: 2
页码: 二十二-二十三
摘要: 本文记述了昨天收到该公司的电报,称他们计划将水线在大赤山对面海角上岸,经浦东南汇川沙等县境作为陆线,直至上海,大约25英里的陆路距离。这与威使和钧署不准上岸的原议相背。鸿章已经电告江海关邵道,要设法禁止阻止。据称该国钦差在北京伦敦电商必要总署已允准此次节略送去。如果再有争议,他们愿意上岸,似应按照西国通例提供支援。凡所允许的事情,在六年内不会开展,可以放弃。坚持原议,不要松懈,会是幸运的。
关键词: 电报 公司 陆线

内容

昨奉該公司擬將水線在大赤山對面海角上岸由浦東南匯川沙等廳
  縣之境做陸線至上海約二十五英里計陸路將百里之遙顯與威使及
  鈞署不准上岸原議相背鴻章已電屬江海關邵道査案設法禁阻又據
  稱該國欽差在北京倫敦電商必要總署允准此次節略送去後格署使
  如再有辨爭必欲上岸似應援照西國通例凡所允之事六年內不開辦
  卽作罷論以相抵制務懇堅持原議勿稍鬆勁爲幸

知识出处

李文忠公函稿

《李文忠公函稿》

出版者:孟冬莲池书社

出版地:1902年

本书共二十八卷,由吴汝纶编辑,收录了李鸿章对外函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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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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