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十三日論巴西贈答寶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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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李文忠公函稿》 古籍
唯一号: 020020020230020110
颗粒名称: 八月十三日論巴西贈答寶星
其他题名: 光緒八年
分类号: D829
页数: 2
页码: 八-九
摘要: 本文记述了巴西寄送宝星的事宜已在案中,并有关函件询问是否接受。根据总稅务司函件,巴西送宝星应该回复并考虑如何回赠。考虑到外交礼仪和双方的友好关系,建议被赠予的宝星应该接受。关于如何回赠,可以由总稅务司决定,并在送单内明确提及。
关键词: 巴西 稅务司 函件

内容

巴西寄送寶星一事已另文咨報在案査接管卷內本年五月二十日函
  稱劫剛電詢應否收受覆以卻之不便惟不佩帶又據總稅務司函巴西
  致送寶星理應酬答其如何贈彼之處容另行核辦等因具仰權衡至當
  西國以彼此贈送寶星爲外交禮儀之重而因換約互送在中國實爲創
  見惟彼旣分贈以敦睦誼誠如鈞諭應卽收受不便佩帶至如何酌量贈
  答尊覆總稅司函內旣聲明交誼攸關自應照辦應否於總稅司所開擇
  尤應送單內將來華議約之喀拉多穆達李詩圃桑丹雅四人先行照等
  第製送與伊國分送在事人數差可相當聞喀使前往日本不日回滬料
  理歸國現與招商局議商派船赴巴貿易之事甚盼鈞署奏 賞寶星以
  爲光寵尙祈及早核辦爲幸

知识出处

李文忠公函稿

《李文忠公函稿》

出版者:孟冬莲池书社

出版地:1902年

本书共二十八卷,由吴汝纶编辑,收录了李鸿章对外函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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