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李文忠公函稿》 古籍 |
唯一号: | 020020020230020108 |
颗粒名称: | 朝鮮侍講魚允中節略附 |
分类号: | D829 |
页数: | 2 |
页码: | 六-七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涉及通商章程的几个款项存在一些与各国不同的地方。对于罪犯审断的法律以及商务委员与地方官的审断权,建议采用与其他国家相同的标准以展示公正。对于黄海道和登莱海滨渔船往来的问题,可以考虑开禁以获得利益,而不是禁止并造成麻烦。对于汉城开设栈道,建议不要指明内地采办,以避免引起贫民的不满。对于红参的禁止和关税,需要考虑关税过重的问题。最后,提出潜在的卖日本参的人与日本居民的问题,需要关注税收和隐藏销售的问题,并希望得到理解和考虑。以上是根据您提供的文本生成的摘要信息,可能不包含所有细节。 |
关键词: | 朝鲜 通商 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