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三十日論出洋肄業學生分別撤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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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李文忠公函稿》 古籍
唯一号: 020020020230020044
颗粒名称: 二月三十日論出洋肄業學生分別撤留
其他题名: 光緖七年
分类号: D829
页数: 4
页码: 六-八
摘要: 本文是关于中国幼童肄业局的撤留问题的讨论。文中提到曾文正公创办幼童肄业局,派遣陈荔秋和容莼甫担任正副总办,但近年来存在不少议论,鸿章多次寄信劝诫成效不佳。鸿章认为学生大半广东人,早年出洋,沾染洋习或所难免,子登绳之过严致滋凿柄,遂以为悉数可撤未免过于固执。
关键词: 中国 幼童肄业局 撤留问题

内容

公函以幼童肄業局作何遣撤尙無定章屬卽酌度辦理等因仰見籌慮
  精詳實事求是至意查學生出洋肄業原所以儲異日之用從前曾文正
  公創辦之初 奏派陳荔秋容蒓甫爲正副總辦蓋以蒓甫熟諳西事才
  幹較優荔秋老成端謹中學較深欲使相濟爲功也旣而荔秋因古巴華
  傭一案調回中國旋與蒓甫同充駐美公使其肄業局總辦則區員外諤
  良與蒓甫同任之幼童附入書院等事由蒓甫一手經理比區君調回繼
  之者爲容主事增祥不久丁憂又繼之者爲吳子登編修乃蒓甫所推薦
  而荔秋所 奏調者也邇年以來頗有議蒓甫偏重西學致幼童中學荒
  疏者鴻章嘗寓書誡勉不啻至再至三往歲荔秋出洋曾與面商請其照
  料局務荔秋亦慨然允許而前年子登到局後疊函稱局務流弊孔多亟
  宜裁撤是以鴻章累次函吿荔秋子登會商蒓甫妥籌應留應撤或半留
  半撤之法嗣荔秋等皆有來函似其意見甚相齟齬故商辦未能就緖鴻
  章平心察之學生大半粤產早歲出洋其沾染洋習或所難免子登繩之
  過嚴致滋鑿柄遂以爲悉數可撤未免近於固執後次來信則謂學生之
  習氣過深與資性頑鈍者可撤回華其已入大書院者滿期已近成材較
  速可交使署兼管其總辦敎習繙譯等員一槪可裁尙係審時度勢之言
  蒓甫久管此局以謂體面攸關其不願裁撤自在意中然閱其致子登函
  內有分數年裁撤之說尙非不可以理喻者荔秋與蒓甫牴悟已久且其
  素性拘謹畏事恐管理幼童與蒓甫交涉更多或被掣肘故堅持全裁之
  議彼其所慮固非無因然荔秋與蒓甫均係原帶幼童出洋之人均不能
  置身事外子登續擬半撤之法旣不盡棄前功虛糜帑項亦可出之以漸
  免貽口實且其意謂得使署照料呼應較靈亦係實情查各國出洋肄業
  生徒多由公使兼理本屬責無可貸刻下駐美人員資望權位皆推荔秋
  爲最優敝處相隔數萬里局務利弊究難悉其底蘊孰撤孰留非由荔秋
  等就近察辦不可正在躊躇間適接美前總統格蘭德及駐京公使安吉
  立來信安使信內並鈔寄美國各書院總敎習等公函皆謂學生頗有長
  進半途中輟殊屬可惜且於美國顏面有損鴻章因思前此幼童出洋之
  時鈞署曁敝處曾函託美使鏤斐迪照料該國君臣喜中國振奮有爲遇
  事每能幫助今無端全撤美廷必滋疑駭況十年以來用費已數十萬一
  旦付之東流亦非政體若照子登後議將已入大書院者留美卒業其餘
  或選聰穎端慤可成材者酌留若干此外逐漸撤回若使署可以兼顧其
  肄業局總辦敎習繙譯人等亦可酌裁省費但必通盤核算先將經費劃
  淸究竟節省若干日後每歲應用若干庶免更滋弊混敝處已發電信並
  續鈔格蘭德及安使來函諄致荔秋子登就此與藉甫會商妥辦今省荔
  秋上鈞署書意自尙未接敝處最後一函荔秋所深慮者在蒓甫暗中阻
  撓然聞蒓甫有願接子登交代之說昨接上海寄到二月十二日荔秋來
  電云頃接電示知子登又有變計應否撤局自由尊裁惟蘭彬弗能經理
  萬乞鑒原蒓甫如何由其自報等語是此事並未與蒓甫妥商蒓甫亦無
  另報鴻章實係無從捉摸可否請由尊處函致駐美正副使屬其和衷商
  榷會同子登經理則荔秋未便推諉蒓甫未能顯違而子登亦必樂從諸
  務當可順手荔秋迭函稱年老多病期滿在邇求退甚切儻因使事較煩
  不能兼顧將來似可交副使兼管但此時必需荔秋綜其大綱旣覺切實
  可靠亦事勢不得不然敝處仍當隨時函吿荔秋蒓甫子登勸令銷融意
  見盡心公務以收實效

知识出处

李文忠公函稿

《李文忠公函稿》

出版者:孟冬莲池书社

出版地:1902年

本书共二十八卷,由吴汝纶编辑,收录了李鸿章对外函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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