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十六日俄約已定兼論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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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李文忠公函稿》 古籍
唯一号: 020020020230020035
颗粒名称: 十二月十六日俄約已定兼論球案
其他题名: 光緖六年
分类号: D829.12
页数: 3
页码: 二十七-二十八
摘要: 这篇文章是关于中国清朝政府与外国公使讨论俄约和球案的。文章提到了双方就此问题进行电报和信件交流,并讨论了增加税收和免除厘金的可行性。文章还提到了一些其他交涉的情况和进展,例如威使的回访和巴使的信件等。
关键词: 外交事务 球案 清代

内容

十三日奉直字六百十九號鈞函知劫剛十一月二十七日來電俄約已
  有成議尊處於初十日電復面奉 諭旨准卽定約畫押此事擾攘紛爭
  已近一年尙能辦到如此地步劫剛固煞費苦心鈞署亦稍謝責望欣慰
  莫名劫剛定約後必續有電報屆時諒當 宣示中外以定人心頃又奉
  十四日六百二十號密緘並錄示與日本宍使來往照㑹四件謹悉一一
  屢接何子峨信該國派太政書記官井上毅來京自係商催前議密謀辦
  法玩其十二月初六日照㑹語意已知使事之不成無復期於必成末僅
  聲明中國卻彼好意自棄前議自今以後理當永遠無復容異等因是卽
  棄前議不過將球案擱起於兩國和局正不相妨凡各國結約未經畫押
  卽不能作爲定議況必須奉 旨批准爲斷俄事卽已定約彼固無可挾
  制之處宍戶卽暫回國仍令田邊署理亦是虛疑恫喝慣技無足爲慮該
  國諒不能因前議中罷卽啓兵端萬一有事詘不在我亦不足畏務祈尊
  處於虛與委蛇中力持定見爲幸該使果卽出京過津未必謁晤緣竹添
  進一春間來商迭經嚴詞拒斥自竹添改充天津領事後晤時不再提及
  球事彼固早知鄙議之不諧矣將來若奉旨 批駮不妨略引鄙奏爲詞
  鴻章不敢不身任其咎也竹添領事昨報赴京久暫不定蓋竹添實宍戶
  謀主似宍使尙不遽行續後如何辦理情形仍乞馳示

知识出处

李文忠公函稿

《李文忠公函稿》

出版者:孟冬莲池书社

出版地:1902年

本书共二十八卷,由吴汝纶编辑,收录了李鸿章对外函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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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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