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十七日議赫德海防條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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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李文忠公函稿》 古籍
唯一号: 020020020230019954
颗粒名称: 七月十七日議赫德海防條陳
其他题名: 光緖五年
分类号: E115
页数: 4
页码: 十五-十七
摘要: 这是一份关于海防条陈的公函。函中提到了赫德税司的海防章程应如何参考,讨论了是否需要添加条款限制事权。同时,还讨论了购买铁甲船的问题,并考虑到中国缺乏船坞、人才和资金的问题。为此,建议添购蚊子船和碰船,并设立南北两个队伍,雇用西方人来重要事权并进行训练。同时,提到了海防大臣、督办监司等职位的安排,以及增加改进部分,需要进行筹款。还提到了军火、守护和费用等问题的考虑。请求酌议后再作决定。
关键词: 公函 赫德税司 海防章程

内容

公函鈔件以赫德稅司條陳海防章程應如何參酌假以事權而仍有限
  制及有無應行酌添條款屬卽察核詳擬等因仰見力圖自强集思廣益
  之至意欽感莫名海防須用鐵甲船此議發於前數年幼丹雨生春帆持
  之甚力鴻章何敢獨違衆議惟嘗考究其事於中國亦有不便者東西洋
  皆島國往往三四面濱海其口岸水深隨意駐泊進退自如中國腹地無
  海僅濱東一面大洋又各口水淺鐵甲多不能入祇可專用之海戰而除
  赫總稅司所指北洋之大連灣南洋之南關等處外竟少停泊之所形勢
  不便一也購船則必有脩船之塢今福州上海船塢造費各數十萬金鐵
  甲船皆不能容聞西國船塢脩建動需百萬欲購鐵甲應先辦船塢旣乏
  妥地又無巨款脩整不便二也海上戰事中國素未講求鐵甲聲威雖壯
  須有實能管帶統領之材水師宿將如幼丹等所保李成謀李朝斌彭楚
  漢勇略固優而於輪船竅與西洋兵法槪未深究至船政學生稍通西法
  未經戰陣察其氣體半多脆弱亦不可遽當一面又况南北洋袤延數千
  里鐵甲兩隻尚嫌其單已約需銀三百萬以外人材與財力皆有未便三
  也然外間議者皆謂日本有鐵甲船而中國獨無所以屢啓戎心西洋雖
  小國亦有鐵甲數隻而中國尚缺所以動生脅制若欲自强似不得不設
  法定購兩隻逐漸造就將才以爲建威銷萌之計前方函屬李丹崖在英
  德法各廠訪求鐵甲合用最新圖式再商請鈞署核奪定議今承示赫德
  之意添購蚊子船碰船分設南北兩隊雇用西人重其事權認眞操練卽
  可以制鐵甲果能辦到需費旣省集事較易洵爲勝算夫中國輪船本是
  創舉前無成法可師旣製其船豈可不師其用法其西國水師大都以學
  堂練船爲根本是以兵法精嚴將材輩出船政學堂之設差爲近之惜所
  延西員敎習尚係中下本領茲急求制勝派西人爲總海防司等名目舉
  船以聽其所爲亦係不得已之辦法赫德於兵事原非素習其所延致之
  海防司副管官等要必熟諳紀律曾經戰陣之人敝處前購蚊船四隻分
  駐大沽北塘海口因去冬洋弁辭回方函商赫德代延敎練稅司等僉謂
  赫德以敎習無權須派伊爲總海防司始肯盡力旋閱寄示所擬章程大
  致尚屬周詳誠如尊諭不免攬權而欲令辦事似不能不稍假以權也惟
  旣設海防大臣又添派督辦監司大員亦不可全置不問太阿倒持謹就
  鄙見所及於稍可遷就處槪不置議以免掣肘於必應參酌申明之處粘
  籤呈核應否酌量增改再行具奏伏候卓裁赫德議添購蚊船八隻需銀
  一百二十萬碰船二雙需銀六十萬寬備窄用約共須籌款二百萬兩南
  北兩隊船數斷不可少似應照辦現在敝處所存海防經費除定購西洋
  槍礮水雷各要需外計僅有百萬抵用南洋並無存款尚祈鈞處另行籌
  撥或由部存各關洋稅內借用免致臨時輞張至赫德面稱所用洋人駕
  馳等費每年五萬以外十萬以內諒無浮濫惟其章程第二十條應備軍
  火軍械雜件購辦備存第二十八條停泊地方存軍火之房間守護之兵
  丁此兩款費用計必不少且守護兵内欲漸成爲海防陸路之勁旅尤屬
  力難驟及似應先訂約數以便預籌並希酌議及之

知识出处

李文忠公函稿

《李文忠公函稿》

出版者:孟冬莲池书社

出版地:1902年

本书共二十八卷,由吴汝纶编辑,收录了李鸿章对外函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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