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李文忠公函稿》 古籍 |
唯一号: | 020020020230019904 |
颗粒名称: | 法國白使來函附 |
分类号: | D829 |
页数: | 3 |
页码: | 二十五-二十六 |
摘要: | 本文讲述了关于海城令与纳教士一事,前准总理衙门函称已由中堂处处理。大臣要求公平核办此事。原因有两点:一是教堂被指藏匿盗首,但经查证并无此人,并且教堂愿意开门供地方官查看;二是传教士因此感到不平,希望与地方官明确分开处理,但地方官拒绝见面并打伤了教士。大臣希望中堂持平地处理此事,认为此事较为重要。另外,呼兰城事已接到准恭亲王的照函,派遣钦差大臣前往查办。大臣认为此事似乎是醉汉所为,酒醒后会认错并赔罪。如果中堂将此事交给钦差处理,可能会听信旁言,难以持平。建议此事应对该官进行处罚,要么撤职回京,要么革职。此外,祝贺外国新年的到来。 |
关键词: | 海城令 纳教士 教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