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李文忠公函稿》 古籍 |
唯一号: | 020020020230019902 |
颗粒名称: | 十月九日論閩鄂敎案並曾侯官階 |
其他题名: | 光緒四年 |
分类号: | D829 |
页数: | 2 |
页码: | 二十四 |
摘要: | 本文是关于闽省焚烧洋楼案的报告。根据旨意,派遣雨生中丞前往会办,并请将情况详细报告,加急传递。然而,雨生仍然患病未愈,不确定何时能启程前往闽省。虽然此案情节不重,但处理起来颇为棘手。英国领事等已向该国外部报告了相关情况。如果能够先迅速将此案的前因后果详细情况报告给英外部,或许可以避免后续问题。湖北殴伤教士的案件经江汉关道与英国领事协商后,已达成三项协议,包括江夏县罚缴银三百两用于教堂公费,另外贴补医药费用二百两。领事请求公使结案,鄂省已经函报。英领事和德税司已接到英国的电报,威妥玛上轮船复又中止,佛罗伦萨领事称威使年老可能不打算来华,筠仙称威使与巴兰德有会晤安排,将前往烟台。劼刚接到旨意补授常少前,颁发国书,称职位与四五品京堂字样名实似乎不符。劼刚急函称英领事达文波询问职位时,他的随员深感忧虑,担心出洋后受辱。劼刚请即日再次寄送国书以消除外界疑议,希望得到决策。 |
关键词: | 焚烧洋楼 外交 电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