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李文忠公函稿》 古籍 |
唯一号: | 020020020230019899 |
颗粒名称: | 八月二十五日覆陳華洋信局 |
其他题名: | 光緖四年 |
分类号: | D829.15 |
页数: | 3 |
页码: | 二十一-二十二 |
摘要: | 本文讲述了关于光緖二年闰五月间滇案未了的情况,赫总税司在贵署面交的议单中提到了设立送信官局的问题,并由总税司来管理。鸿章认为,总税司管理信局和银局两项事务关系较重,建议由中国自办信局,无需禁止民间局的存在。赫德问答中也记录了对于信局的讨论,但在烟台定约后仍未能开办。赫德曾多次来访,但没有商议过此事。最近赫德与德税司在津关谈话中提到,赫德计划先办理京城、天津、烟台、牛庄和上海等地的信局,如果有利益,则再推广。鸿章回忆起滇案未结时曾奉饬议此事,也曾面允总税司筹办。鸿章认为,赫德出京后派令试办信局,并表示津关德税司开办信局后对民间的局无妨碍。鸿章认为,税司可以酌用信资,设立自己的信局,并减省民间局的存在。对于各国的担忧,鸿章表示信局的设立不会妨碍各国,并减少成本和延误。最后,鸿章收到了东洋来信,建议暂准税司经理办理信局,并根据现有章程再交由地方官和委员接办,或由南北洋大臣就近督办。 |
关键词: | 税务 津关 烟台定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