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二十五日覆陳華洋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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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李文忠公函稿》 古籍
唯一号: 020020020230019899
颗粒名称: 八月二十五日覆陳華洋信局
其他题名: 光緖四年
分类号: D829.15
页数: 3
页码: 二十一-二十二
摘要: 本文讲述了关于光緖二年闰五月间滇案未了的情况,赫总税司在贵署面交的议单中提到了设立送信官局的问题,并由总税司来管理。鸿章认为,总税司管理信局和银局两项事务关系较重,建议由中国自办信局,无需禁止民间局的存在。赫德问答中也记录了对于信局的讨论,但在烟台定约后仍未能开办。赫德曾多次来访,但没有商议过此事。最近赫德与德税司在津关谈话中提到,赫德计划先办理京城、天津、烟台、牛庄和上海等地的信局,如果有利益,则再推广。鸿章回忆起滇案未结时曾奉饬议此事,也曾面允总税司筹办。鸿章认为,赫德出京后派令试办信局,并表示津关德税司开办信局后对民间的局无妨碍。鸿章认为,税司可以酌用信资,设立自己的信局,并减省民间局的存在。对于各国的担忧,鸿章表示信局的设立不会妨碍各国,并减少成本和延误。最后,鸿章收到了东洋来信,建议暂准税司经理办理信局,并根据现有章程再交由地方官和委员接办,或由南北洋大臣就近督办。
关键词: 税务 津关 烟台定约

内容

查光緖二年閏五月間因滇案未了赫總稅司在貴署面交議單内有通
  商口岸及就近地方設立送信官局由總稅司管理一條當蒙函屬於赫
  德過津時與之酌議是月十九日該總稅司過晤議及此條據稱擬從通
  商各口辦起各處華商信局仍聽其便鴻章因該總稅司欲信局銀局兩
  事皆由稅司經理銀局關係較重駮令由中國自辦信局旣無庸禁止民
  局無甚流弊又牽涉洋商可由總稅司籌辦曾於是年閏五月二十日鈔
  錄赫德問答節略並於直字一百三十四號函内詳布在案嗣七月間煙
  臺定約後威使又面詢信局銀局作何辦理告以業與赫總稅司議過一
  時尚難開辦厥後赫德屢次過從並未商及今春津關德稅司談次謂赫
  德出京時派令試辦信局現擬先辦京城天津煙臺牛莊上海五處若有
  利益再行推廣俟總稅司回京後當稟商鈞署等語鴻章回憶滇案未結
  之先曾奉尊處飭議此事又曾面允總稅司可以籌辦自未便拒阻迨德
  稅司天津信局開後察看民間各局仍照常開設固無妨礙於驛站更不
  相干似覺無甚流弊其所用信票刻有郵政局字樣係仿西國通行例式
  該稅司自以承辦中國稅務卽係中國委員且將來赫德回京亦必稟明
  不妨先行酌用信資實照民間信局減省過半日國伊使謂於各國有礙
  蓋中國旣設信局則各國不能另設又謂價錢太大遲誤太多均非確論
  似是忌嫉挑唆之語想高明必有以折之月前接何子峨自東洋來函方
  慫慂速成此舉謹鈔稿奉覽愚見以爲目下宜暫准稅司經理如日後辦
  有利益推廣及遠應請鈞署主裁仿照現辦章程再交地方官及委員接
  辦或赫總稅司至後商令由南北洋大臣就近督辦之處伏候卓裁

知识出处

李文忠公函稿

《李文忠公函稿》

出版者:孟冬莲池书社

出版地:1902年

本书共二十八卷,由吴汝纶编辑,收录了李鸿章对外函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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