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李文忠公函稿》 古籍 |
唯一号: | 020020020230019891 |
颗粒名称: | 六月十九日論李鳳苞辭參贊 |
其他题名: | 光緖四年 |
分类号: | D829 |
页数: | 3 |
页码: | 十四-十五 |
摘要: | 本文讲述了五月二十四日接到李道凤苞四月初九日来函,表示他无法兼任德使参赞一职,建议暂缓讨论刘云生的撤回事宜。随后接到吴春帆的来信,呈上李监督四月二十三日伦敦函稿,坚决要求撤销参赞一职。总署将李监督的两次函稿呈览。总署认为选派公使和参赞等职务应各得其宜,各尽其用。李监督在英法学习并负责查驻德武弁公务,如果他与星使相投还能分身,可以效命。但云生的性格变化难以共事,他对吴春帆的情节设身处地来看,似乎是实情碍难相强。李监督的派充参赞一职非鸿章所预料,不便由总署以越权奏请撤销,但请总署考虑撤销的可行性。如若暂留云生不便撤销参赞,鸿章等势不能强迫,怕会误学生的功课。如果云生以李道不赴参赞为由劾奏,希望总署大力保全李监督以彰显公道和惜人才。总署在回函中提到了赫德订购礮船的事情,称去年丁雨生曾代购两艘,并表示翻悔称因李监督到该厂查询价目并有拆解来华合栊的说法。针对添购的建议,先等待德璀琳的回信,然后再做决定。筠仙曾提及仿效日本派蒲公司专门代购军械,但现在他退志,应缓办合并并声明。 |
关键词: | 德使参赞 礮船 添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