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李文忠公函稿》 古籍 |
唯一号: | 020020020230019884 |
颗粒名称: | 五月一日密議日本爭琉球事 |
其他题名: | 光緖四年 |
分类号: | D829.15 |
页数: | 3 |
页码: | 七-八 |
摘要: | 本文讲述了一封关于日本阻贡一事的公函。闽帅表示不应轻易发端,而子峩星使建议隐忍不言。针对此事,需要谨慎处理,正在妥善筹备中。鸿章在回函中表示同意子峩的建议,并将此事与之前的信件进行了详细回复。目前尚不清楚是否存在可疑之处,需要仔细查证。小宋提到日本的行动有可疑之处,但未确定损害。他认为在此类事件中,中国应坚持公法,而不是以兵戎相争。子峩提出了关于派兵船只问责以及保护琉球人民的三个策略。他认为琉球人近日对中国有畏惧,如果不协助琉球,他们将不再向中国进贡或效忠。建议告知日本,愿意将琉球彻底归日本。然而,子峩认为这并不适用于中国体制。他还提到了去年台湾事件时,日本曾以琉球属国之人遇害为由,但钧处和鸿章在辩论时坚定主张琉球原属中国,日本不予理会。最后,建议通过东立约中的第一条,确保两国所属的国土不受侵犯,但需要逐步进展。闽中担心此事会影响到其他国家,因此提议向子峩密报,并请钧处裁决。 |
关键词: | 日本 琉球 公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