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十三日與德國巴使問答節略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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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李文忠公函稿》 古籍
唯一号: 020020020230019864
颗粒名称: 五月十三日與德國巴使問答節略附
其他题名: 光緖三年
分类号: D829.15
页数: 4
页码: 九-十一
摘要: 本文是鸿章与巴使的对话记录。鸿章询问巴使是否打算前往烟台避暑或是返回京城与总署商量,巴使表示不愿回京,希望总署能按照他的建议处理。鸿章建议将洋货徵抽釐税的问题与各国商议,但巴使认为难以商办。双方讨论了内地抽釐和进出口税的问题,巴使希望内地抽釐一词删除,但洋货抽釐仍需明确。鸿章表示内地抽釐是中国的主权问题,希望与各国共同商定洋货抽釐的事宜。巴使提到加税或免釐的问题,鸿章认为需要再商讨。他建议先将照覆文修改后交给巴使阅看,如巴使觉得可行则转交给总署。巴使同意并表示愿意调停。双方商议了洋货征抽釐税和洋货抽釐的表述,并讨论了加税和免釐的问题。鸿章提到需要先与威使商量,并表示将在明后日商定后回复。
关键词: 李鸿章 巴使 进出口税

内容

十三日下午四點鐘往德領事署答拜巴使先與閒談俄土戰事及日本
  內亂情形泛論良久瀕行問巴大人主意還是往煙臺避暑抑往南邊我
  看不如仍進京與總署商量巴云煙臺避暑本意不去總署無可商量我
  亦不願回京若總署能照我原議辦理再說回京答云你欲將洋貨徵抽
  釐稅與各國會商訂辦一層請總署於照覆文內聲敘明晰亦非必不可
  商巴云我看難於商辦答云總署照覆底稿曾經鈔寄到津你旣不肯與
  總署再商或由我處另行錄出一分並將昨日所談之意酌量改訂送與
  巴大人閱看如以爲可我卽函致總署若彼此均能允洽自爲至善我昨
  日曾說中國與德國極敦睦誼若因此小節遽至變臉甚覺不値且向來
  脩約議章等事均應由總署主政我原不必攙越惟旣屬相好又是兩國
  公事當從旁竭力調停巴云如此辦法我甚願意答云你所說洋貨在內
  地徵抽釐稅一節我揣總署不便答應之意係因內地抽釐乃中國自主
  之權各國大臣不應干預我想攺爲洋貨徵抽之事擬與各國會同商定
  云云巴云不提明内地字樣亦無不可但洋貨抽釐四字必須提明答云
  洋貨在口完過正子兩稅後內地槪不重徵本有定章近來華商亦准請
  領半稅單是洋貨巳無可抽之釐巴大人之意還是加稅免釐抑或另有
  辦法若加稅免釐則須於正子兩稅七兩五錢外另加若干方爲加稅我
  想此層恐辦不到上年煙臺會議時曾與威大臣談及中國通商各口稅
  項比較各國最爲輕減若要租界洋貨免釐須將稅項酌加方爲公允威
  意不以爲然是加稅一層各國未必願意巴云威使與英國國家議論本
  不盡同伊國亦非必不願意將來各國會商時須由總署先請加稅看各
  國如何商量如商不成再作別議我想現在照覆內暫且渾說今中堂旣
  願調停有三箇說法其一卽洋貨在内地徵抽釐稅之事其二爲洋貨抽
  釐之事此皆前與總署議明者其三或說云除進出口稅外所有洋貨徵
  抽之事擬與各國會商等語照覆內須如此說我亦可允答云內地二字
  斷斷不必再提亦不可單說抽釐稅釐二項本相表裏我看洋貨征抽四
  字實均包括在內若如巴大人所改第三層說法除進出口稅外云云則
  將來加稅一層總署卽不便與各國議商似亦不甚妥巴云單提開進出
  口稅則子口半稅尚不在內亦有可商請問中堂有何善法答云且俟明
  後日再行商定奉覆

知识出处

李文忠公函稿

《李文忠公函稿》

出版者:孟冬莲池书社

出版地:1902年

本书共二十八卷,由吴汝纶编辑,收录了李鸿章对外函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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