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十五日擬沿江六處起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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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李文忠公函稿》 古籍
唯一号: 020020020230019854
颗粒名称: 正月十五日擬沿江六處起卸章程
其他题名: 光緖三年
分类号: D829.15
页数: 3
页码: 一-二
摘要: 本文讲述了沿江六处起卸以土货为大宗,完税是关键。其中,江西拟于上下船时均照正半税完纳两次,但湖北不准其彼此互运。安徽拟全补漏税,并虑其或不经关完税。建议合四省税局统收分解。作者认为,六处不是通商口岸,可自行酌办。但涉及商务和稽查,不宜由其独断。提议与总税务司商明,并与各国通气后决定。最后呼吁快速核复并确定通行,以确保开办日期不误。
关键词: 土货 税收 商务

内容

沿江六處起卸以土貨爲大宗以完釐爲要著江西擬於上下輪船時均
  照正半稅完納兩次斷辦不到湖北擬不准其彼此互運是煙臺原議所
  未及洋商勢難遵從實則六處夾在各口岸之內下船之貨必由各口運
  來上船之貨亦必運經各口似勿過慮安徽擬全補漏釐又慮其或不經
  關完稅欲合四省釐局統收分解亦不甚切事情約而言之似幼丹制軍
  所議較爲簡當惟是六處並非通商口岸若專抽釐補釐中國有自主之
  權本可自行相機酌辦而事關商務又須稽查收稅似不能由我獨斷縱
  不必會商各國而後定議亦應與總稅務司商明彼與各國通氣或冀推
  行無阻安徽專言補釐不必知照稅司可否將湖廣江西兩江所議摘具
  簡要說帖交該總稅司迅速核覆由鈞署剋日酌定通行遵照庶不誤二
  月十八日開辦之期儻慮交總稅司覆議遲緩或卽就該總稅司原議七
  條斟酌攺定鄙見第三條應改爲一長江通商各口所到之貨除總單載
  明之貨皆照向章辦理外其未載明各土貨應查明沿江六處運來釐卡
  聯單於起岸時照章補交正半兩稅第六條應攺爲一沙市等沿江六處
  凡有貨物由輪船撥卸民船及由民船撥上輪船應令挂號之撥船載赴
  釐金特訂之碼頭遵驗除領有單照之洋貨照免放行外其餘各洋貨須
  照完該處釐金所有運來各項土貨除照完本處釐金外其指赴何口核
  計沿途越過幾卡應補完幾倍釐金塡給收單以憑查驗所補釐金仍由
  該局統收分解惟湖口應另立專章凡由湖口運往各口土貨除照完釐
  金外應在該卡補完九江關正半兩稅方准上船以上二條略爲添易似
  尚疏而不漏於稅釐兩項不致有偷漏趨避之弊其餘各條似尚可用仍
  由釐局因地因時自行裁酌如設躉船設官棧房雇用洋扦手與否應由
  各省察度所宜隨時變通辦理不必遽歸一律亦不必由內遙制是否有
  當伏候采擇施行

知识出处

李文忠公函稿

《李文忠公函稿》

出版者:孟冬莲池书社

出版地:1902年

本书共二十八卷,由吴汝纶编辑,收录了李鸿章对外函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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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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