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二十九日議洋商運錢入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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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李文忠公函稿》 古籍
唯一号: 020020020230019846
颗粒名称: 十二月二十九日議洋商運錢入內地
其他题名: 光緖二年
分类号: D829.12
页数: 4
页码: 二十九-三十
摘要: 本信函记述了德商运钱入内地的事项需要关道随时与领事商议办理,各国外交条约规定只允许铜钱从特定口岸运输到目的地口岸。
关键词: 德商运钱 内地 外交条约

内容

公函以德商運錢入內地一事令卽轉飭關道隨時會同領事商辦等因
  查各國條約銅錢祇准由此口運至彼口並與米穀一律原以此兩項爲
  民間所必需內地轉移販運專歸華商免爲洋商侵奪起見洋商赴内地
  買貨雖無專准用銀不准用錢明文但有銀則隨處皆可換錢卽靑縣之
  興濟鎭錢鋪亦多豈能於販運洋土貨外又添一販運銅錢生意卽准通
  融辦理祇可於買貨之便帶運數十千或多至數百千尚於市面大局華
  商生計無甚妨礙是以前接十月間鈞示議准巴使要求三條內銅錢一
  頃尊處照復該使文内僅云查照條約辦理並未明言允定轉運内地鴻
  章知事非得巳檄飭津關道申明條約於通融中略示限制迭經咨呈在
  案津關黎道冬月初三日接奉鈞札暨總辦章京公函有巴使立限十一
  月初五日開禁之說當時應存俟領事來商再與酌辦庶幾操縱在握乃
  奉文後立卽通行照會各領事而德領事卽時照復請領運照以爲開禁
  根據固一錯而不可再鑄矣迨接到敝處專札始與領事爭論勢巳無及
  卽尊處再函商巴使該使以貴衙門巳允准開禁關道巳給過運照豈肯
  復與就商若論巴使迭函語意實多矯强津郡向來每銀一兩換錢一千
  七百數十文今跌至每兩易錢千四百文仍不能多換錢鋪日有荒閉銀
  極賤而錢極貴該使乃謂銀貴錢賤條約祇准轉運通商各口並未准運
  內地該使乃謂地方官擅攺條約允行之事此等無理取鬧殊爲可嗤惟
  此事旣有成說鴻章何敢固執已見失信於人昨緘屬黎道令與該領事
  就現在情形籌定辦法或每次准運百餘千多則數百千便可了案儻該
  領事必執前給運照作爲巳經開禁不肯再商應暫與罷議作不了之了
  事關各省全局非奉鈞處明定章程外間自無擅攺條約之理連接江南
  來信亦以洋商運錢入內地爲非宜幼丹制軍更慮開洋人包庇私鑄販
  運小錢之漸雖流弊未遽至此但內地銅錢販錢賣貴之利必應專歸華
  商卽爲泉貨流通亦似不可不稍與裁抑卓裁以爲何如上海租界洋貨
  免釐一事迭接滬局函稟緣洋人新聞紙謂洋貨一概免釐不言洋藥而
  洋藥卽在其中等語羣情甚爲惶惑經鴻章將巴使照覆鈞署文稿鈔寄
  內巳言明剔除洋藥一項始各了然聞巳遵示定於正月初一日分別開
  辦可紓蓋厪巴使十二月十一日照會恐此節有所歧異未免過慮此事
  巳奉明文本未便與內地運錢相提並論應否酌核照復之處並希尊裁
  昨又奉十二月二十六日轉遞巴使來函二件一覆前信一爲德密臘代
  陳礦務茲將原函並敝處覆函鈔呈鈞察復該使信乞卽飭送爲感再前
  奉十二月初十日函示李道鳳苞兼赴德國查察武弁學藝情形俟晤巴
  使再行面託等因該使此次來函似鈞處尚未提及不妨便中知照以符
  向章

知识出处

李文忠公函稿

《李文忠公函稿》

出版者:孟冬莲池书社

出版地:1902年

本书共二十八卷,由吴汝纶编辑,收录了李鸿章对外函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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