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十八日述會議略定三端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李文忠公函稿》 古籍
唯一号: 020020020230019825
颗粒名称: 七月十八日述會議略定三端
其他题名: 光緖二年
分类号: D829.561
页数: 6
页码: 五-七
摘要: 本信函记述了德国巴使来寓辞行,要求中国全答应威使所提滇案优待通商三事。威使要求添加宜昌等三口通商,租界免洋货厘税。
关键词: 中英关系 德国巴使 洋货厘税

内容

十四日下午德國巴使來寓辭行因其意頗關切又與威使素好諄屬密
  託威使此次議辦條款旣期有成不可過於繁重令我爲難須仍照在京
  原議八條大意庶易合攏巴使允爲轉達次早往晤巴使據稱威使似頗
  體諒但通商添口各事須加計議將來如能議定德國脩約亦卽照行不
  必另起爐竈當卽乘機告以總署巳允添宜昌溫州北海三口本爲德國
  脩約一舉兩得起見巴謂英國滇案未結彼旣通融辦理必須添口祇要
  與英定議或續與德約定議同是添口我無爭較等語十五日威使送來
  一函堅明要約與十三日面論略同十六日鴻章酌復一函均鈔稿呈閱
  是晚邀赫德來晤據稱威使與商稅釐稍可通融其注意在添口岸爲補
  救滇案搪塞英人之計該使訂於十七日未初親送條款來寓及至會晤
  該使手持洋文草稿逐條口譯謂先商定如皆允准卽另譯送否則應仍
  罷論用意極爲堅韌其詳細節目一時記憶不確但記其大略厥有三端
  一滇案仍與八條內一二三四五七八各條相符語意無甚增加一優待
  彼此互擠半晌鄙意不肯另出新樣彼乃折重部院大臣往來一層以鈞
  署奏明酌定節目迄未如何詳議必須訂明又外省督撫與各領事洋官
  會晤須請總署與各國公使妥議客禮相待章程又上海租界會審同知
  官太小須另議章請派品級稍大權柄稍重者一通商最要是定口界謂
  須離口百里內外如上海須以距口五十里之閔行百餘里之南潯爲界
  界內洋貨照約不應重徵鴻章謂口界萬不能定亦斷無如此之遠該使
  謂若不定口界卽算通融相讓其租界內洋貨一定不准抽釐鄙謂租界
  之釐專防洋貨不完半稅偷漏而設旣抽釐卽不再完子口稅原係以釐
  補半稅該使艴然作色日道光二十二年江甯和約第十款新關納稅後
  由華商徧運天下所經內地稅關照舊輕納不得加增等語厥後因此議
  改子口稅是第一子口應在內地舊設常關之處離租界約須百里內外
  今議不定口界照約巳讓得太多乃租界仍欲抽洋貨之釐顯違條約則
  此次條款全不必議我仍電報本國作主該使遂起身欲走鴻章固止之
  請再說下文該使稍作停頓復謂因讓口界抽釐必須多添口岸應請添
  宜昌安慶蕪湖溫州北海等口並准於湖廣之沙市岳州陸溪口武穴安
  徽之大通隨宜卸貨裝入不作口岸鴻章見其租界免洋貨釐持之過堅
  因欲於洋藥加捐貼補該使謂洋藥照則每箱祇完三十兩礙難改加正
  稅又無半稅之說今可議於新關加徵釐稅若干兩口內免再抽捐俟與
  赫總稅司妥商又煙臺臺灣等口未定租界應請由關道會同領事議定
  又洋貨子口稅單各關未能一律應請定畫一式樣又各口存票須議立
  限期又洋商買運土貨報單可幫同商准防弊章程又粤海關香港巡船
  口舌滋煩應由中國酌派大員該使與香港總督各派一員會議妥章又
  英國電報屬請護照由京派員赴西口靑海而至西藏與印度探路之員
  會齊今擬不自派員商由印度派員入藏須請總署奏明行知駐藏大臣
  委員在交界處接護以上各節據其口述云云未敢竟作的準內祇口界
  難定租界免釐兩層關係餉源較重略與辨駮該使雖允不定口界而租
  界洋貨必要免釐似有不得不允之勢幸說明洋貨則土貨仍可抽收如
  再加徵洋藥釐稅數十兩私計或能抵補其他尚未遑爭較恐一爭較該
  使又藉口罷議更無轉圜之機現與訂明趕將洋文譯漢送交再與妥議
  熟商大致惟通商稍添枝節然多係巳經允辦及應行商辦之件權衡輕
  重似中國受損無多如能定議早日結案洵始念所不及亦大局之深幸
  知關蓋系合先奉聞該使臨去謂滇案奏結摺稿須與閱看商定或咨請
  鈞署照奏或卽由鴻章入告但所奉 明發上諭必要詳盡以便寄回本
  國鄙見若敝處具奏在先刑部議覆在後措詞亦易圓融並求飛速核示
  爲幸 派員宣示惋惜一節該使草稿內竟未議及如不再增添尤妙儻
  可成議畫押鴻章自應據情覆奏其有外間能商不能辦之件當一一咨
  呈鈞處分別核辦免致饒舌合併陳明

知识出处

李文忠公函稿

《李文忠公函稿》

出版者:孟冬莲池书社

出版地:1902年

本书共二十八卷,由吴汝纶编辑,收录了李鸿章对外函稿。

阅读

相关人物

吴汝纶
责任者
李鸿章
相关人物

相关地名

天津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