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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正月六日論日本傳訊華民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李文忠公函稿》
古籍
唯一号:
020020020230019774
颗粒名称:
正月六日論日本傳訊華民
其他题名:
光緒二年
分类号:
D829
页数:
2
页码:
五-六
摘要:
本文涉及日本郑署使商议改变七条,涉及津海关和黎道江海关的问题。其中讨论了华人与日本人的涉讼问题,以及中国未设理事官的情况下如何处理此类案件。另外还涉及了西方秉公人的参与审判的问题,以及是否按照西方法律办理。
关键词:
日本
津海关
审判
内容
日本鄭署使商改七條有可允者有不能允者卽經分行原議之津海關
黎道江海關馮道會同察酌情形妥細核議茲據該關道等詳晰議覆大
致尚爲平允與鄭使來文不觸不背惟第七條欲伊以國法律治我國商
民一節誠如鈞諭流弊滋多亦於中國體制有礙該使援同治九年粤人
造幣一案彼時尚未立約情形稍異至其後救拔祕船華工一案仍由上
海道派員前往會審定斷茲該道等擬中國未設理事官之前華人與日
本人涉訟准由日本地方官暫行傳訊仍由華民邀集該幫司事仿照西
國之秉公人一同到堂觀審儻公議有未允協准赴日本上司衙門控請
覆訊並令備文由領事知照中國地方官査考等因似覺較有鈐制且仿
照西法辦理彼當無可藉口已據詳鈔摺咨覆冰案伏祈卓裁核定照覆
爲幸又據津關黎道將會議節略代擬鈞署照覆日本底稿鴻章覆加核
酌另紙錄呈並請裁定鄭署使歲杪來晤未曾提及此件合併附聞
知识出处
《李文忠公函稿》
出版者:孟冬莲池书社
出版地:1902年
本书共二十八卷,由吴汝纶编辑,收录了李鸿章对外函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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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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