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图书馆
天津图书馆
机构用户
天津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近现代图书
期刊
古籍善本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十月三十日論滇案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李文忠公函稿》
古籍
唯一号:
020020020230019763
颗粒名称:
十月三十日論滇案
其他题名:
光緒元年
分类号:
D829
页数:
4
页码:
二十二-二十三
摘要:
这段文章是一封关于滇案的信函报告。信中提及威使将于二十五日到达津,并在二十七日与鸿章会面讨论各项事务。信中还提到了派遣格参赞、贝翻译、副领事达文波等人前往滇省的情况,并描述了马嘉理案的细节。
关键词:
滇案
通信
报告
内容
十月十四日函報威使日内過津該使遲至二十五日始到約二十七日
來晤鴻章於二十八日前往答拜二十九日並令許仲韜觀察往晤所論
各事綦詳不及徧記縷述茲撮其要者奉陳淸聽該使謂抵滬後派格參
贊貝繙譯及副領事達文波先後啓程由蜀赴滇屢用電報通信本國猶
恐不知此案辨論詳細情形因令愛參贊攜帶全案文牘附輪船馳回英
都面稟一切並由電信請示國政准我暫假回國丞相德以辦理各節均
妥滇省正案未了屬令暫留祇得仍回京寓意頗怏怏問敝處近得家兄
信已到滇否告以接十月初六日貴州普安廳來信約十五六日必至滇
省問滇案實情何如告以尚未抵滇莫知其詳卽抵滇後細査確訪亦甚
需時但昨有滇中人來詢知岑撫臺已派員拏獲劫殺馬嘉理案內兇犯
十五名解省候訊均係野人内有兩名在途傷故並有搜出馬嘉理所騎
馬匹及零星臟物李珍國亦來省備質未知確否該使怫然日如此大案
經十箇月之久仍說是野人劫殺豈非虛誑馬匹臟物皆易裝點更算不
得我於本年七月二十日照會總署文內證據業已備載可一〓覆按岑
撫臺至今仍執前說明是他的主使不得不曲加掩飾恐令兄到後亦不
能査出眞情我已告知格參贊到滇奉勸令兄不要輕易殺人如査問不
實格參贊飛信與我再作道理恐將來斷要失和鴻章告以家兄到後諒
能訪得實情汝未可憑一面之詞卽先定讞格參贊旣去諒諸事可以作
主該使謂他不能作主仍聽我的主意復告以案外各事汝已與總署議
妥祇正案未結將來無論如何實情岑撫臺是中國有功勞能辦事之人
汝須格外通融體諒若非伊主使照例亦應有失察處分該使問失察處
分若何告以向例交部議處是公罪或罰俸或降級留任該使謂此案査
得證據多端皆說岑撫臺主使我處尚另有憑據此時未便給閱果爾則
須同提督成祿一例若實非主使降罰處分亦不必了我想有箇通融辦
法勿殺一人現旣尚未知實情也不便明說望速信致令兄査訊明白後
無論兇手係漢民係野人切勿妄殺俟我與總署妥議又秋間議定各事
及各省未結要案務請總署早日逐件議辦勿待催問則中國已顯出守
信脩好實據將來滇案結時我可通融商量我此次赴京拜會總署亦絕
不催索惟願此案能趁我在京議辦妥結必於中國有益若愛參贊到英
都後或另派員來華或放我回國則反覆更多等語該使擬初一日啓程
赴京所有未盡語意容屬仲韜隨後北上面稟並將該使所稱緊要各節
密致家兄酌辦
知识出处
《李文忠公函稿》
出版者:孟冬莲池书社
出版地:1902年
本书共二十八卷,由吴汝纶编辑,收录了李鸿章对外函稿。
阅读
相关人物
吳汝綸
责任者
李鸿章
相关人物
达文波
相关人物
马嘉理
相关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