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二十四日論滇案不宜決裂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李文忠公函稿》 古籍
唯一号: 020020020230019744
颗粒名称: 七月二十四日論滇案不宜決裂
分类号: D829
页数: 4
页码: 三十九-四十
摘要: 本文记述了这段文字是关于中英外交关系的讨论,特别是关于威使和鸿章的会晤以及后续的交流。威使对鸿章提出了一些要求,鸿章在会谈后回复了这些要求,但威使的语气变得更加激烈。威使威胁说,如果中国不满足他们的要求,他们可能会采取行动。这引发了鸿章的担忧,他担心这可能导致中英关系的破裂。
关键词: 外交关系 滇案 讨论

内容

威使自初十日會晤後並未過談鴻章於二十二日接到尊示巳將來往
  保護及岑撫辦理遲延兩層允復梅使知威使亦必接到信息特於二十
  三日往晤該使藉探口氣詎該使詞意較前更加緊迫所有問答緊要各
  節撮記呈覽威使蓋知臺端僅允一二事未滿所欲故爲此激烈之談然
  察其舉動實與從前情形大異此事難保不至決裂今尊處答復該使節
  略各條並繕給照會亦僅允定滇省派隊護送兩條其餘各條有准有駮
  計該使二十四晚必可接到未知能稍鬆勁否若就昨日面談情景似預
  挾一失和之見該使卽進京再議恐其不易轉圜深爲焦慮此案詳細節
  略日內諒巳送到威使云俟梅正使譯寄亦送交敝處一分俟到時當緘
  屬家兄査照情節認眞究辦可否由鈞處先據其節略奏明請 旨密敕
  該督撫等認眞査究措詞不妨從嚴緣滇中視此事太輕星使雖欲認眞
  而耳目或有壅蔽情面或有瞻顧將來奏報不實該使必更咆哮以後更
  難挽回總之中外交涉先論事理之曲直此案其曲在我百喙何辭威使
  氣燄如此張大斷非敷衍徇飾所能了事語云毒蛇螫手壯夫斷腕不斷
  腕則毒螫不能消也本案緊要關鍵所在尊慮難於措手自恐有大吏失
  體之處然若 朝廷爲其所累致壞全局則失體更甚孰重孰輕高明必
  思之熟矣若滇中果據實和盤托出則邊將調練擅殺之罪重而疆吏失
  察失防之咎輕正所以保全疆吏若任其一氣朦蔽終必厥罪維均敬求
  審度先幾爲幸至目前所要各條均係題外之文鴻章前方私意揣測謂
  酌允一二事俾得轉場今該使斷斷爭較竟不肯絲毫通融將來進京議
  及如不大礙 國體似可酌量允行以慰其意而防其決裂若果決裂不
  僅滇邊受害通商各口先自岌岌莫保南北兵力皆單巳有之輪船礮臺
  斷不足以禦大敵加以關卡閉市餉源一竭萬事瓦解彼時貽憂君父
  如鴻章輩雖萬死何可塞責威使旣屢有絕交動兵之語蓋深窺我國時
  勢之艱方敢出此又不能不預爲籌顧者也至承詢出使一二品大員可
  勝任者外間似不多得仍求於京員中酌擇保薦梅使欲於 上諭內寫
  出使大英國字樣此係曉喻本國臣民非條約照會內兩國並列可比似
  不應用大字尚屬有辭可解雨生中丞奉 旨慰留深爲感戴聞威使矯
  强之論同此焦急許道鈐身遵諭卽日晉京並屬其面陳一切

知识出处

李文忠公函稿

《李文忠公函稿》

出版者:孟冬莲池书社

出版地:1902年

本书共二十八卷,由吴汝纶编辑,收录了李鸿章对外函稿。

阅读

相关人物

吳汝綸
责任者
李鸿章
相关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