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九日述威使要求六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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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李文忠公函稿》 古籍
唯一号: 020020020230019739
颗粒名称: 七月九日述威使要求六事
分类号: D829
页数: 4
页码: 二十九-三十
摘要: 本文记述了李鸿章与威妥玛使臣和梅辉立进行了会晤,讨论了云南一案和威妥玛使臣提出的要求。李鸿章密妥士曾襄办机器局厚送五百两转金,威使闻知似颇感戢。李鸿章与梅辉立商定以威使所著意要得六条须办理滇事,以维持大局。威使要求派钦差大员至英国名日通好,并要求明发谕旨使中外共知。李鸿章告知梅辉立自己已经向钧署报告了威使的要求,并与其商定对策。
关键词: 李鸿章 六条要求 钦差大员

内容

鈞處巳奏請 飭下滇省督撫將李珍國扣留備質具感維持大局苦心
  頃又奉初七日二百五十九號公函以威使如尚在津屬設法密探窺其
  著意之處迎機開導設彼有所籌商卽由鴻章與雨生中丞相機而行力
  顧大局俾免決裂等因仰見慮患審幾虛懷若谷先是初四日會晤威使
  因其氣燄甚張語意過於激烈恐難挽回遂與雨生中丞密商以威使與
  梅輝立甚盼祕魯換約有成由雨生力持原議而鴻章作爲從旁轉圜以
  示籠絡又丹國領事密妥士與威使至契密妥士身後蕭條該使深爲憫
  念鴻章因密妥士曾襄辦機器局厚送轉金五百兩威使聞知似頗感戢
  初七日祕魯換約後梅輝立面稱明日威大臣尚有要話屬伊來商屆時
  梅來告威使以進京與總署議論恐仍不洽若空走一回決裂而出以後
  更難收拾欲卽在津與鴻章商辦當告以商辦原無不可但我在外不便
  作主姑請將威大臣所著意要得何樣明晰說來梅云威大臣前言改變
  憑據當時未得細說茲著我從實告知其意要得六條均須辦到滇事易
  結和局亦可久保一須速 派欽差大員至英國名日通好實則英國上
  下無不疑慮中國不肯認眞和好且謂滇案隱由 朝廷授意祇要說明
  此層不敢要求別事亦不强令常駐但須一二品實任大員方有體面若
  派三四品以下官加給虛銜我國以爲輕視必不見重二遣派使臣必
  請 明發諭旨使中外共知如崇宮保九年赴法國各國皆云未見京報
  何也三雲南地方官調兵團阻擊伯副將戕害馬繙譯顯違總署護照文
  函事前失防臨事失察應有處分請卽明降諭旨分別議處四遣派使
  臣赴英時應請順道由印度都城經過與節度大臣會晤說明滇事五緬
  滇交界道路須任英人通行應請中國使臣由英過印度妥商邊界貿易
  章程六各國駐京公使除與總署商議交涉事件此外各衙門官員毫無
  往來殊太冷落擬請准與各部院大臣隨時交接酬應共敦睦誼以上六
  條據稱係威使連日感佩厚誼故降格以求若到京後尚不能如此說法
  此乃萬分曲從之意實難絲毫移動鴻章告以遣使之說鈞署本有此意
  但難得妥人又滇事如査明地方官果有與謀家兄等定要分別參辦此
  時尚未査確似未便 旨由中出又邊界貿易章程一時礙難定議亦未
  便與印度商辦又駐京大臣若欲與各部院聯絡交接本無明禁但不能
  會商公事總之威大臣之議諒非皆不能行但不可著急要求致失和氣
  梅云如肯商辦遲日威大臣再來拜會商議答云容俟訂期與丁中丞同
  見所商各事應再函請總署主持示復梅唯唯而去本日尚無來信合先
  將梅輝立初八日續談各節詳細布聞敬祈卓裁密籌核奪速示窺該使
  等舉動意見狡變無常未知有無變計鴻章恐其決裂竟返不得不仰體
  盛意多方羈糜然亦祇能盡其力所能爲與雨生中丞夙夜籌謀能否稍
  稍就緖所不敢知也承詢初四日談次威使以英語告知通事曾恆忠回
  署詳稟所稟云何前經曾恆忠回署告知該使所說無非近年中外交涉
  各事不滿意之處其責望於鈞署甚深可不備述至祕魯換約情形業於
  初八日據實會奏鈔咨冰案家兄聞擬於七月十八日起程威梅各使議

知识出处

李文忠公函稿

《李文忠公函稿》

出版者:孟冬莲池书社

出版地:1902年

本书共二十八卷,由吴汝纶编辑,收录了李鸿章对外函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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