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李文忠公函稿》 古籍 |
唯一号: | 020020020230019681 |
颗粒名称: | 三月二十五日述與梅繙譯辨論祕魯約 |
其他题名: | 同治十三年 |
分类号: | D829 |
页数: | 5 |
页码: | 一-三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在天津举行会议,秘鲁使节和英国梅翻译多次交涉,秘鲁使节坚持要求互看上谕,李鸿章回答说现在只是拟订简明条规,并非永久和约,不需要遵循成样。随后,李鸿章和秘鲁使节就查办华工受苦者必须遣返问题进行辩论,李鸿章坚持必须先订立查办华工章程后才能讨论通商条款。梅翻译援引万国公法多方狡辩,虽力加驳斥但仍坚持己见。最终李鸿章拟就查办专门条规,稍加变通后与梅翻译商订。梅翻译坚称秘鲁使节无权,不能将条规与照会互换,经过往返辩论,最终李鸿章接受这一建议。现如今需要进一步确定是否要与秘鲁使节互换文件。请指示后续处理。 |
关键词: | 辨論 会议 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