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图书馆
天津图书馆
机构用户
天津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近现代图书
期刊
古籍善本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十一月一日覆醇邸論遷堂定議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李文忠公函稿》
古籍
唯一号:
020020020230019660
颗粒名称:
十一月一日覆醇邸論遷堂定議
其他题名:
光緖十二年
分类号:
D621
页数:
2
页码:
十一
摘要:
该文提到光绪十二年11月1日与醇邸讨论迁移北堂的事宜,最终确定专就移堂之事给予恭思当照会恭,即照覆允准完案。
关键词:
教堂迁移
北堂
恭思当
内容
北堂遷移法使初欲藉端要挾鴻章與林椿詳切開導前彼所代擬函稿
旣作罷論遂議定專就移堂之事給恭思當照會恭卽照覆允准完案二
十七日先行電聞頃林椿送來該使照覆詞意尚爲恭順謹將原文照鈔
奉覧樊敎士原訂合同內聲請明降論旨務求預商樞廷詳妥酌擬咸
豐十年法國續約第六款賠還各處天主堂由法國轉交奉敎之人是遷
移北堂雖敎會及敎士輸誠効順亦不能不商之法使該使旣稱此件無
不依照大皇帝之意辦理其實心和好洵堪嘉許可否於諭旨內畧
加褒語使彼族益深感奮鴻章擬卽日繕摺馳陳並錄照會各稿及巴黎
敎會來信恭呈御覧再樊敎士云西什庫所指地界較蠶池口稍狹擬
令原訂合同之稅司德璀琳赴都會同該敎士踏勘丈量如有必須變通
增益之處禀商總署酌辦仍懇殿下默予維持爲幸現旣定議應照合同
付給頭批銀十二萬兩可否由鈞署收存各省捐款內撥給已與法使議
明價銀分批交天津税務司轉付矣
知识出处
《李文忠公函稿》
出版者:孟冬莲池书社
出版地:1902年
本书共二十八卷,由吴汝纶编辑,收录了李鸿章对外函稿。
阅读
相关人物
吳汝綸
责任者
李鸿章
相关人物
恭思当
相关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