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治磁政要錄存》 图书 |
唯一号: | 020020020230019349 |
颗粒名称: | 令知財政勸學兩所彭城鎭以廟地變價作宣講所建築費文 |
其他题名: | 民國十一年九月 |
分类号: | G527.22 |
页数: | 2 |
页码: | 三十五-三十六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关于将彭城镇瘟神庙地三段划归为彭城镇宣讲所建築经费的命令。据称,彭城镇宣讲所筹備员胡翼任在筹建宣讲所时遇到了房屋难寻的问题,无法进行建设。后来,他们查到了彭城石碑铺瘟神庙旱地十七亩,该地被庙内僧人盗卖给赵姓人家,后又被赵姓典卖给周姓。如果将该地变卖,大约可值八百多吊钱,除归典价外,还有二百多吊钱可以作为宣讲所建築经费。因此,胡翼任请求将该地划归彭城镇作为宣讲所建築费用。如果同意,就请训练和财政两所知照。最后,命令该所立即照办。 |
关键词: | 磁县 瘟神庙 建筑经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