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治磁政要錄存》 古籍 |
唯一号: | 020020020230019345 |
颗粒名称: | 令委公立兩等小學籌備員文 |
其他题名: | 民國十一年五月 |
分类号: | G527.22 |
页数: | 2 |
页码: | 三十四 |
摘要: | 该文本是关于委任筹備公立两等小学基金的请示。据称,东三约发起人张廷槐等提议将九顷余的庙地和一百五十余株庙树作为公立两等小学的基金和开办费用,经劝学所核议,该庙地租金和各村补助费用可满足高小一班和国民两班的需要,庙树也足够用于建校舍。然而,该庙地被指定为工業学校的基金,而工業学校的成立尚无期限,因此建议在工業学校成立后再另行筹措。劝学所建议将此项庙产改为东三约公立两等小学基金,并报请备案,除指令外,合行令该筹備员等速将该三约庙地庙树查明,并按照修正管理寺廟条例不得抵触,分晰造具表册,并邀集各村长佐筹定各村按亩摊派的确数一并造册呈案核夺。命令该筹備员等迅速妥当办理,不得辜负委任。 |
关键词: | 磁县 学校 高小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