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縣看守所暫行管理規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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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治磁政要錄存》 古籍
唯一号: 020020020230019275
颗粒名称: 磁縣看守所暫行管理規則
其他题名: 民國八年六月訂
分类号: D926.1
页数: 4
页码: 五十四-五十五
摘要: 本文是关于看守所规定的。看守所分为第一所和第二所以示区别。民事羈押犯和命案重要人犯收入第一所西笼,以防疏脱;普通刑事人犯收入第二所东笼,以免混杂。
关键词: 民国时期 磁县 看守所

内容

一 本看守所以西院爲第一所東院爲第二所以示區別
  一 民事羈押收入第一所以示優異命盜重要人犯收入第一所之西籠以防疎脫普通
  刑事人犯收入第所之東籠以免混雜嗣因民事羈押不常有改定將輕罪判决人犯收入第一所執行
  一 押犯新收入所者須嚴加檢查除應用被服准其携入外其餘犯禁之物及非日用必
  要物品均拒絕其携入交由管獄員保管收存俟案結釋放時分別發還
  一 如有以應用物品或飲食送與在所人犯者須由看守檢視後方得交付本人
  一 命盜案及普通刑事案有數人共犯一案者須別其住室使不得談話通問致有串供
  之弊
  一 凡押犯來往書信須將原函呈由管獄員檢閱一過經許可後方得發受
  一 有請與押犯接見者須詳詢其姓名住址確係犯人家屬或親屬方許接見並於談話
  時由看守監視之其談話時間至多不得過十分鐘惟與命盜案犯及案情重要人犯
  接見者須呈明管獄員許可以示限制
  一 押犯如有患病者須由看守立即報由管獄員呈明縣署撥醫調治或移入養病室以
  免傳染
  一命盜案犯及案情重要人犯當堂諭令鎖押外其餘人犯均不得私加脖鎖手銬等
  刑具違者准該被押人犯於提訉時據實指控其已决之人犯准其於管獄員到所查
  視時當面聲訴以憑究辦
  一 在押人犯須加意矜恤如該看守等有藉端威嚇凌虐或詐取財物情事准被押人犯
  或其親屬指名控吿但不得挾嫌誣控致干反坐
  一 人犯住室院宇及厠便等處須每日灑掃潔淨以重衛生
  一 收所者不分年節一律禁用菸酒
  續訂附則四條民國十年一月訂
  一 書間籠門及二封門除放封時間及押犯入厠大便外餘時均應鎖固不准隨便開啟
  所有鎖押人犯書間均不准鎖繫於枕木須令其能起能坐俾得在籠內自由活動免
  生疾病
  一 除命盜重要人犯不准家屬人等隨便探視外其尋常刑事案犯如有家屬人等到所
  探視應將該犯提出籠門隔封門談話其談話時間至多不得過十分鐘如犯人有
  往來函件應送管獄員檢查後方准收發倘探視人投遞衣食等物應由該看守認眞
  檢查以免疏虞
  一 押犯患病者應移住他室與無病人隔離如有病故者該看守應立即將屍移出籠外
  停放前院一面撥人看守一面報請相驗不得任將該屍停放籠內以防傳染
  一管獄員對於看守所本負完全責任每日應不時到所查視倘查有看守虐待人犯或
  他項違法情事應據實稟明以憑究辦

知识出处

治磁政要錄存

《治磁政要錄存》

本书为刘孟扬所著,共3卷, 专録磁县分类编辑各项重要文牍规章,包含了自治类、防务类、警政类、荒政类、特务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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