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縣婦女蠶桑講習所規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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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治磁政要錄存》 古籍
唯一号: 020020020230019258
颗粒名称: 磁縣婦女蠶桑講習所規則
其他题名: 民國十年十一月呈准
分类号: D693.2
页数: 3
页码: 四十-四十一
摘要: 本文是磁县妇女蚕桑讲习所的章程。宗旨是实习养蚕,提倡农事副业,厚民生。地址定在高小女学迤东空院。设立课程包括植桑育蚕缫丝蚕体生理蚕体病理蚕体解剖气象实习入门等。
关键词: 民国时期 磁县 蚕桑讲习所

内容

第一條 本所以實習養蠶提倡農事副業而厚民生爲宗旨
  第二條 本所定名爲磁縣婦女蠶桑講習所
  第三條 本擬暫假高小女學迤東空院爲地址
  第四條 本所設所長一員由勸業所長兼充總理全所事務係名譽職司事一員擔任本
  所出納記錄及諸雜務
  第五條 本所設蠶桑教員一員由所長呈請縣長委任
  第六條 本所課程爲植桑育蠶繅絲蠶體生理蠶體病理蠶體解剖氣象實習入門
  第七條 本所用蠶桑局桑葉每年養春夏蠶二次以便學員實習
  第八條 學員由全縣各村村長佐實業董事學董選送但必須粗識文字年在十五歲以
  上五十歲以下者方爲合格
  第九條 本所學員暫定爲三十人實習期限爲六個月期滿得呈縣署轉呈實業廳備案
  第十條 本所第一期實習學員畢業後至明年春季仍擬續行招集務使蠶桑事業家喻
  戶曉而後止
  第十一條 學員所需飯食筆墨紙張及燈油等費均歸學員自備或由各村公欵項下酌
  量補助油印物由本所備用
  第十二條 本所圖記由縣長刋發以昭愼重
  第十三條 本所開辦費及經常費由實業經費項下撥支如不敷時得呈縣另行設法籌集
  第十四條 本所每月經費由所長按月造具支付表呈縣核發
  第十五條 本所辦事細則教室規則會食堂規則宿舍規則及其他一切規則另定之
  第十六條 本規則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增改呈縣轉呈實業廳備案

知识出处

治磁政要錄存

《治磁政要錄存》

本书为刘孟扬所著,共3卷, 专録磁县分类编辑各项重要文牍规章,包含了自治类、防务类、警政类、荒政类、特务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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