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縣巡警教練所辦事細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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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治磁政要錄存》 古籍
唯一号: 020020020230019233
颗粒名称: 磁縣巡警教練所辦事細則
其他题名: 民國八年三月呈准
分类号: D693.65
页数: 2
页码: 十三
摘要: 本文关于磁县巡警教练所的章程,规定了所的名称、位置、人员设置和相关职责等内容。
关键词: 民国时期 磁县 巡警教练所

内容

第一條 本所依教練所章程之規定名曰磁縣巡警教練所
  第二條 本所附設於警察所內
  第三條 本所設所長一員以督察員兼充之承長官之命管理所內事務
  第四條 本所設事務員一員以書記兼充之承所長之指揮辦理文牘會計庶務等事
  第五條 本所設教員一員按照教練章程第三條所定科目擔任教授
  第六條 本所設班長一員班副一員班長以中區巡官兼充之並兼操科教員董率練警
  整飭風紀協同教員稽考勤惰班副以中區巡長兼充之輔助班長辦理該管事宜
  第七條 受課之學警以各區現職長警抽調之除授課時間外仍守望巡邏以補差警之
  不足
  第八條 本境地方吃緊有特別情形擬照教練章程第七條得於必要時期內縮短爲一
  學期畢業兩學期彙考畢業一次
  第九條 畢業考試分數按教練章程第八條定之
  第十條 本細則有未盡事宜隨時修正呈請監督核定之

知识出处

治磁政要錄存

《治磁政要錄存》

本书为刘孟扬所著,共3卷, 专録磁县分类编辑各项重要文牍规章,包含了自治类、防务类、警政类、荒政类、特务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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