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縣軍警聯防處簡章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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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治磁政要錄存》 古籍
唯一号: 020020020230019226
颗粒名称: 磁縣軍警聯防處簡章
其他题名: 民國七年十一月呈准
分类号: E296.1
页数: 2
页码:
摘要: 本文关于设立军警联防处的简章。军警联防处旨在方便防务,由驻防军队和地方警察组成,营长担任处长,连长和警察所长担任帮办员,以协同进行地方防务。军警虽应各守其职权,但应相互协助,以增强力量并保护地方。兵士和警士应服从处长和帮办员的命令,不得有军警之分。
关键词: 民国时期 磁县 军警联防处

内容

一 爲防務上之便利起見設立軍警聯防處卽以駐防軍隊及地方警察組織之
  一 本處以營長爲處長以連長及警察所長爲帮辦員對於地方防務協力進行俾收指
  臂相聯之效
  一 軍隊與警察雖應各守其固有之職權不得侵越但關於防衛事宜應彼此互相協助
  以厚勢力而保地方
  一 兵士與警士對於防務上須有一致之行動對於處長及帮辦員均應有服從之義務
  不得有軍警之分
  一 兵士與警士平日仍各遵奉該管上官之命令以行其職權但軍警旣聯爲一體應彼
  此互相親睦互相尊重不得有猜嫌衝突之行爲
  一 軍隊與警察均爲保護人民而設所有兵士與警士對於人民均應以和平親善爲主
  義以實行其保衛人民之天職
  一 如軍警共同緝獲匪犯應由聯防處解送縣公署審判執行如係警察單獨緝獲者卽
  由警察所直接送案以省周折
  一 本處事務所附設於營本部以爲軍警共同聯合之機關
  一 本簡章應由營本部及縣公署會呈督軍省長鎭守使奉批核准後實行

知识出处

治磁政要錄存

《治磁政要錄存》

本书为刘孟扬所著,共3卷, 专録磁县分类编辑各项重要文牍规章,包含了自治类、防务类、警政类、荒政类、特务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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