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縣城關十鋪協議會簡章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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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治磁政要錄存》 古籍
唯一号: 020020020230019223
颗粒名称: 磁縣城關十鋪協議會簡章
其他题名: 民國十年十一月呈准
分类号: D693.2
页数: 2
页码:
摘要: 本文是关于磁县城关十铺协协议会的简章。协协议会以协议城关十铺公益事宜为宗旨,由城关十铺士绅共同组织,会址设在自治讲习所内。会员分为名誉职,每铺最多三人,会长的任期为一年,其他职员员的任期不定。协协议会每月召开一次全体会议,讨论本区域内的公益事宜,并接受县长的委任办理事项。经费用会员筹集,如有未尽事宜可以随时修正。
关键词: 民国时期 磁县 协议会

内容

一 本會以協議關於城關十鋪公益事宜爲宗旨即定名爲磁縣城關十鋪協議會
  二 本會辦公處暫設自治講習所內
  三 本會由城關十鋪士紳公同組織之凡在本區域內居住五年以上富有學識經驗者
  皆得爲本會會員但每鋪至多以三人爲限
  四 本會職員之名稱職權分列如左
  (1) 會長副會長主理會內一切事務
  (2) 庶務員司會內調查設備會計一切事務
  (3) 文牘員司會內公函公牘及其他一切文件
  五 本會會長及副會長由會員用投票法公推之其他職員由會長於會員中指定之
  六 本會各項職員皆係名譽職以一年爲任期但任滿再被舉者得連任之
  七 本會職務槪舉如左
  (甲) 討論本區域內各項公益事宜
  (乙) 辦理承縣長委任辦理之事項
  八 本會於每月朔日開全體會議一次如有要事亦得不時招集臨時會議會議規則另
  定之
  九 本會討論各項公益事宜其應由約長執行者函請約長查照辦理其有關於地方興
  革事項應呈由縣長核准後轉飭各該管機關擔任辦理以重事權
  十 本會經費由會員酌籌之
  十一 本會簡章自呈請縣長核准後施行之如有未盡事宜亦得不時修正

知识出处

治磁政要錄存

《治磁政要錄存》

本书为刘孟扬所著,共3卷, 专録磁县分类编辑各项重要文牍规章,包含了自治类、防务类、警政类、荒政类、特务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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