諭飭各約隨粮加征警費幷攤補虧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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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治磁政要錄存》 古籍
唯一号: 020020020230019195
颗粒名称: 諭飭各約隨粮加征警費幷攤補虧項文
其他题名: 民國七年八月
分类号: D693.62
页数: 2
页码: 六十五-六十六
摘要: 本文记述了关于谕饬各约随粮加征警费并摊补亏损的命令。根据地方公款局、学警财政处绅董代表的呈请,决定自本年下忙起每粮银一两加征警费京钱九十文,以弥补常年警款之用。
关键词: 民国时期 磁县 警费

内容

爲諭飭事案查前奉
  警務處訓令增設警額添籌經費業經諭知各約約首來城會議在案茲據地方公款局學
  警財政處紳董代表呈請現經公衆議决自本年下忙起每粮銀一兩加征警費京錢九十
  二文連原有五百零八文每兩共應征收京錢六百文以敷常年警款之用至本年所虧五
  千餘吊先由各約分認每約均攤京錢一百二十吊藉資彌補幷請暫緩添派警額以紓民
  力等情呈覆前來查此次奉令增加警額擴充警費事關全省本難照准惟本邑舊有警額
  上今兩年警費尚不敷京錢七千餘吊若再改編增額每粮銀一兩必須加征京錢八百文
  方能敷用現經開會討論寔有困難情形且際此灾餘之後民生凋敝本知事忝任地方之
  責衛民兼以恤民自不得不爲民請命曲予變通除將每兩加征警費京錢九十二文自本
  年下忙起隨粮帶征出示通吿外合行諭飭爲此諭仰口約各村保甲一體遵照迅速先將
  應攤彌補警費虧欠京錢一百二十吊限於陰歷七月內赴學警財政經理處一律繳淸以
  應急需勿得違延致干傳究不貸切切此諭

知识出处

治磁政要錄存

《治磁政要錄存》

本书为刘孟扬所著,共3卷, 专録磁县分类编辑各项重要文牍规章,包含了自治类、防务类、警政类、荒政类、特务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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