訓令各機關統一地方財政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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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治磁政要錄存》 古籍
唯一号: 020020020230019193
颗粒名称: 訓令各機關統一地方財政文
其他题名: 民國七年十二月
分类号: D693.62
页数: 1
页码: 六十五
摘要: 本文记述了关于训令各机关统一地方财政的命令。所有各村庙产、公产、庙树、公树、地租生息等款项应由财政处经收、汇总、登记,各机关每月应领经费需造具预算并附具领状。
关键词: 民国时期 磁县 财政

内容

案查本邑設立財政經理處職掌學警出入各款所有各村廟產公產廟樹公樹地租生息
  幷窰捐車捐船捐斗捐花捐商捐戲捐以及一切款目均應由該處經收彙總登記其各機
  關按月應領經費分別造具預計算附具領狀除縣署存留預計算備案外領狀發交財政
  處核發存查再由該處逐月彙案造報以便稽核而專責成乃各機關往往有將地租樹價
  曁各項捐款逕行截留殊屬自爲風氣漫無稽考以致弊竇叢生核與設立財政處名義大
  相矛盾亟須從嚴取締以重財政統一權限除分行外合亟令仰該口一體遵照嗣後廟地
  統由財政處發給租約各項捐款統由財政處發給執照加盖鈐記所收地租樹價曁一切
  雜捐統交財政處按月分別收入支配劃一辦法不准就近撥抵致干駁詰切切此令

知识出处

治磁政要錄存

《治磁政要錄存》

本书为刘孟扬所著,共3卷, 专録磁县分类编辑各项重要文牍规章,包含了自治类、防务类、警政类、荒政类、特务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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