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報調查食粥貧民口數曁粥廠地點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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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治磁政要錄存》 古籍
唯一号: 020020020230019137
颗粒名称: 呈報調查食粥貧民口數曁粥廠地點文
其他题名: 民國九年十二月
分类号: D693.62
页数: 3
页码: 三十四-三十五
摘要: 本文记述了关于直隶被灾较重的各县设立粥厂以救济灾民的呈报。各县应查明灾民人数和粥厂地点,并筹集资金或粮食进行设立粥厂。
关键词: 民国时期 磁县 救济灾民

内容

呈爲遵令調查磁境應行食粥貧民口數及粥廠地點開摺呈請查核事案奉
  鈞處訓令第一百零一號內開案查直隸被灾較重各縣前由省署核發急賑業經各縣陸
  續請領回縣散放在案惟賑欵有限灾民衆多轉瞬天氣嚴寒所有冬春賑撫事宜若不積
  極進行仍恐無吿窮民不免凍餒言念及此曷勝惻然溯查厯年辦賑往事其眞能實惠及
  民者賑錢不如賑米賑米又不如賑粥惟爲受賑之灾民籌畫愈周則辦賑之官紳手續愈
  繁此係一定不易之理本處現擬籌集欵項或糧石發交各該縣設立粥廠所應先行籌畫
  者要有數端(一)賑粥係爲救死並非濟貧應先查明境內灾民非由公家養贍不能生活
  者某村有若干人全境共計若干人(一)灾民領粥不能出五里之外應預計一粥廠可養
  若干人全境應設若干廠並預定設廠地點(一)設廠施粥係極繁難之事非公正明幹不
  辭勞怨之士紳難期辦理妥善應預籌經理人員(一)救灾之事應盡義務不能於賑欵內
  開支薪津所有經理人員自以不出本村爲宜職是之故地點及人員兩項應參合擬定以
  上四項均係切要之端合亟令仰該知事即便邀同士紳按照前開各節詳晰籌畫擬定辦
  法分別開列摺册統限奉文十日內呈復本處以憑核辦事關荒政勿得延誤干咎再領粥
  灾民自應發給執照但須俟呈由本處核准飭辦時再行發給初查時不得濫發倂卽遵照
  除分令外此令等因奉此知事遵卽飭令警察五區在被灾各村庄切實調查實係鰥寡孤
  獨殘疾老弱十分窮苦無衣無食者分村登記食粥貧民姓名男女老幼口數而壯丁不與
  按照距離五里內外設粥廠一座酌定適中地點以大村爲適宜並令每區內應設若干處
  速即調查明確呈報核轉茲據警察五區陸續將查明食粥貧民花名口數並應行設立粥
  廠地點各村庄開摺呈報到縣理合彙造淸摺二扣具文呈請
  鈞鑒核辦再查磁邑灾區較廣轄境遼闊且西北一帶山路崎嶇村庄距離窵遠又値豫匪
  四出竄擾設立粥廠須擇適宜地點以保無虞然相距里數或十里內外地勢使然往返諸
  多未便知事迭次勸吿各村大戶救濟本村饑民每村以五十名計算日給一餐約需米二
  三合以四個月截止每村共計米十四石上下分村織組旣免飢寒且可普遍現在各村自
  行設立粥廠或散給米粮者已有一二十村應由知事彙案另行呈報合倂聲明謹呈
  督辦畿輔賑糶事宜處
  計呈送 食粥貧民花名口數淸摺一扣設立粥廠地點村庄淸摺一扣(均從略)
  按官立粥廠卒因欵鉅難籌未能實行本邑保安會擬訂官立粥廠規則是以編內未經
  採錄附此聲明

知识出处

治磁政要錄存

《治磁政要錄存》

本书为刘孟扬所著,共3卷, 专録磁县分类编辑各项重要文牍规章,包含了自治类、防务类、警政类、荒政类、特务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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