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郵代電呈報槍斃匪犯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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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治磁政要錄存》 古籍
唯一号: 020020020230019095
颗粒名称: 快郵代電呈報槍斃匪犯文
其他题名: 民國七年九月
分类号: D693.62
页数: 2
页码: 十一-十二
摘要: 本文记述了关于军警在都党台桥沟剿匪后,将当场捕获的五名土匪和十九名人质进行审讯的报告。
关键词: 民国时期 磁县 剿匪

内容

省長鈞鑒八月三十一日軍警在都黨台橋溝剿匪情形及將當埸陣獲之悍匪五名幷救
  回之人票十九名先由守備隊帶營訊問緣由業經代電呈報在案茲於九月一日下午七
  鐘准守備隊第七營張營長將陣獲之悍匪張銅柱申兆蘭薛文魁王秃子宋占魁等五名
  及人票羅祥雲等十九名函送到署知事立卽親提審訊據張銅柱申兆蘭王秃子宋占魁
  等四犯均供認結夥百餘人迭架人票十餘名不諱並供稱薛文魁爲底綫先引領該匪等
  到西山白龍廟繼復報吿河南南陽城村人已往召軍除幷指引該匪等到南陽城村架得
  人票十餘名等語由此証明薛文魁確係夥匪無疑乃薛犯竟狡不認供復提張銅柱等四
  犯環証而伊仍不肯認供查該犯旣亦係經軍警當場陣獲且罪証確鑿未便任其逃免應
  依懲治盜匪法第四條將張銅柱申兆蘭薛文魁王秃子宋占魁均處死刑並應遵
  鈞署第三百五十八號通令立即審判執行現已於本日早八鐘提犯驗明正身親赴法場
  均即立予依法槍斃以寒匪胆而昭烱戒除將該各犯供詞另行通報幷將人票十九名暫
  行安置以俟咨傳該各家屬來案認領外謹代電稟聞署理磁縣知事劉孟揚叩冬印

知识出处

治磁政要錄存

《治磁政要錄存》

本书为刘孟扬所著,共3卷, 专録磁县分类编辑各项重要文牍规章,包含了自治类、防务类、警政类、荒政类、特务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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