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定約長之職責權限諭飭各村遵照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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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治磁政要錄存》 古籍
唯一号: 020020020230019083
颗粒名称: 規定約長之職責權限諭飭各村遵照文
其他题名: 民國九年十二月
分类号: D693.62
页数: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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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记述了关于规定约长的职责与权限的谕令。
关键词: 民国时期 磁县 约长职责权限

内容

爲諭飭事案查本邑轄境遼闊每遇要公召集各村村正副來城會議往返諸多未便因按
  照四十二約諭令各約公推名望服衆之約長由本知事遴選委任在案惟該約長之職責
  與權限自應分晰規定以重責成而昭區別茲經本公署擬訂六條除令各約長遵守外合
  行諭飭該村正副甲地等一體遵照以淸權限而免誤會切切此諭(約長之職責 權限見卷下)

知识出处

治磁政要錄存

《治磁政要錄存》

本书为刘孟扬所著,共3卷, 专録磁县分类编辑各项重要文牍规章,包含了自治类、防务类、警政类、荒政类、特务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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